江苏常熟,女子奶奶去世,她向公司人事请完假,坐上回家高铁后,公司突然通知她,老板不同意她的请假申请,还趁机逼迫女子主动离职。胳膊拧不过大腿,女子最终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没有给她缴纳社保、支付赔偿金和加班费。女子气不过,提起劳动仲裁,公司老板表示:女子上班天天摸鱼,就是公司的害群之马,必须开除她。记者调查后发现,公司老板和女子之间早有矛盾,这次请假只是一个导火索。 李女士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才工作了一年多,她就遭遇了一场职场糟心事。 2025年7月,李女士的奶奶去世了,面对这样的生离死别,请假奔丧、见亲人最后一面也是人之常情。她攥着手机,手指都在发抖,红着眼眶跟人事说清缘由,人事当场就批了假,她悬着的心才落了地,火急火燎收拾东西赶往高铁站。可高铁刚开动,手机屏幕上弹出的消息,瞬间让她如坠冰窟——老板不同意请假,还让她要么立刻返程,要么主动提离职。一边是血脉至亲的最后一程,一边是赖以生存的工作饭碗,李女士的眼泪唰地就掉了下来,她怎么也想不通,奔丧这么天经地义的事,怎么就成了老板拿捏她的把柄。 她强忍着悲痛办完奶奶的后事,回到公司想跟老板好好沟通,却没想到等待她的是更绝情的嘴脸。老板连办公室的门都没让她进,隔着走廊就冷嘲热讽,说她“眼里没工作,心里没公司”,还明里暗里逼她主动离职。李女士不甘心,她没做错任何事,凭什么要被这样对待?可她一个普通文员,哪里斗得过手握话语权的老板?几番拉扯下来,公司直接发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轻飘飘一张纸,就抹杀了她一年多的兢兢业业。更过分的是,这一年多里,公司没给她缴过一天社保,加班到深夜的加班费一分没发,就连解除合同的赔偿金,老板都抠抠搜搜不肯出,仿佛她的付出和权益,在他眼里分文不值。 被逼到绝境的李女士,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劳动仲裁的申请递上去的那一刻,她以为能讨回公道,却没料到老板反手就是一盆脏水。一句“天天摸鱼,害群之马”,就想把自己的霸道无理,粉饰成“整顿职场”的正义之举。这话有多可笑?但凡李女士真的摸鱼偷懒,当初人事怎么会爽快批假?但凡她真的是害群之马,公司怎么会留她一年多?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所谓的“摸鱼”不过是老板的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他和李女士早有矛盾,这次奔丧请假,不过是他借机发难的导火索。 这哪里是管理公司,分明是把职场当成了自己的“一言堂”!在这个老板的眼里,员工不是一起共事的伙伴,而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他说的话就是规矩,他的心情就是尺度,哪怕员工家里出了天大的事,也得围着他的工作转。他忘了,劳动法里明明白白写着,劳动者有休假的权利,公司有缴纳社保、支付加班费的义务,他更忘了,职场不是冷冰冰的利益场,最基本的人情世故和尊重,比业绩和利润更重要。奶奶去世,是李女士人生里的一道坎,她本以为公司能多些体谅,没想到却成了老板卸磨杀驴的契机,这份心寒,比失去工作更让人难受。 更让人愤怒的是,现实里还有不少像李女士这样的打工人,默默忍受着职场的不公。他们不敢反抗,怕丢了工作;不敢维权,怕耗不起时间和精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践踏,看着老板的霸道横行无忌。可退让换不来尊重,沉默只会助长嚣张。李女士的勇气,恰恰戳中了这类无良老板的软肋——他们最怕的,就是打工人不再忍气吞声,最怕的,就是法律的利剑,刺破他们“一言堂”的遮羞布。 社保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义务,加班费是劳动者应得的报酬,赔偿金是解除合同的法定补偿,这些都不是老板能随意克扣的。一句“不同意请假”,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句“摸鱼”,不能抹杀员工的权益。这家公司的所作所为,不仅寒了李女士的心,也寒了所有打工人的心。劳动仲裁的结果还没出来,但我们始终相信,法律会给李女士一个公正的答案,会让这个霸道的老板,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职场需要规则,更需要人情味;老板需要权威,更需要守法律。别把员工的隐忍当软弱,别把自己的权力当武器,不然迟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希望李女士能早日讨回公道,也希望所有打工人都能被温柔以待,遇到不公时,都能有勇气站出来说“不”。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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