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贱,摸了按摩女技师的胸。 下一秒,一只高跟鞋“嗖”地飞过来,正中右眼。 眼球,当场干废。 这老哥也是个“神人”,离了婚,不种地,天天在牌桌上参悟“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真谛。 别人家盖三层小楼,他守着老破平房,自我感觉良好。 那天,发小从广州回来,说带他去“见见世面”。 酒足饭饱,进了按摩店。灯光一暗,气氛一烘托,老哥那点酒劲儿全上了头。 看着给自己按脚的姑娘年轻漂亮,穿着黑丝高跟,他那颗游手好闲的心,就按捺不住了。 伸出了手。 姑娘吓一跳,往后躲,警告他。 他呢?嘿,他觉得人家这是“假正经”,“欲拒还迎”,于是变本加厉,又一次伸手。 这下,姑娘不躲了。 也别警告了。 直接脱下脚上的高跟鞋,抡圆了就砸了过去。 快、准、狠。 结果就是开头那一幕。 一只眼睛,没了。 你以为故事到这就完了? 更神的还在后面。这老哥出院后,越想越气,反手把姑娘给告了! 说她故意伤害,索赔48万! 真的,活久见。 他可能以为法律是他家开的,世界都得绕着他转。 法院的判决书,看得我通体舒畅。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那叫强制猥亵,活该被拘留。人家姑娘那是正当防卫,阻止你耍流氓。你的眼睛瞎了,是你为自己的下流付出的代价。 驳回诉讼,一分钱不赔! 有些人啊,就是欠一顿社会的毒打。 总把别人的客气当福气,把别人的底线当跳绳。 这次,不是社会,是一只高跟鞋,清清楚楚地给他上了一课。 代价是有点大,但你敢说,他不活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