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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关键少数”,上交所重要修订

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主板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行为,引导董秘积极履职,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内部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前,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治理实践日益丰富,治理制度持续完善,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提升董秘履职能力和水平,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股票上市规则》作为上交所信息披露自律监管的基础性规则,相应调整完善相关制度,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做好衔接。

据悉,本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建立董秘聘任、履职、解聘全流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董秘履职保障,引导董秘更好履职,充分发挥董秘在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治理、内外部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细化董事、高管相关规定,完善董事、高管监管制度,从任职、履职、离职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督促董事、高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健全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促进董事、高管和公司更好实现利益绑定;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严格限制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上交所表示,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上交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则后,适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