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子姐今天攥着判决书哭了。 不是委屈,是终于出了口气。 可这口气,吐得比咽下去还疼。 小三得10天内还那4万夫妻共同财产——判决书上“重婚”俩字戳得她眼酸,这是她翻了三个月法律书、跑了六次法院才攥到的证据。可这钱算什么?她在这省没亲戚没朋友,租的房子墙皮掉着渣,之前的房子被男人偷偷转了,孩子考公务员政审受了影响,欠的网贷还得靠夜市卖炸串慢慢还。 她最恨“知三当三”,把真心搭给男人,换回来的是被扫地出门、孩子哭着问“妈妈为什么我们要搬家”。现在赢了官司,可4万填不了债务的坑,抹不掉孩子档案里的阴影,更补不回她熬到凌晨三点翻法条的绝望。 有人说“你赢了”,她摸着判决书上的折痕——那是装在布包里挤地铁磨的,是卖炸串时挂在腰上蹭的,是偷偷躲在卫生间哭时揉皱的。指腹的茧子硌着纸,像在提醒她:这口气,是用半条命换的。 你们说,比起让小三还钱,她更想抢回来的,是不是曾经那个不用拼命就能抱孩子睡觉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