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没人敢惹汪海粟 可胡福明偏不 整个机关都在签“整姚迁”的字,他把笔一扔:“罪状不对,我不签。” 汪海粟是省里说一不二的大佬,谁不是顺着意思来?可胡福明怕的不是得罪人——是签了字,晚上良心硌得慌。 后果来得快,接下来两三年他被晾在角落:开会坐最后排,活儿是贴发票、整旧档案,连打水都没人搭话。可他没服软,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写了封信,把不签名的理由原原本本写下来,没添一个字,没改一个标点,直接塞给了单位档案室(后来捐给南大)。 这封信后来成了最狠的“打人脸”——汪海粟晚年写回忆录,说自己“本意想宽大姚迁”,可胡福明的信就戳在南大档案馆里:当年明明是逼着所有人签“整人状”,哪来的“宽大”? 现在看那封信,纸都黄了,字还笔笔挺:“我没骗自己。”胡福明没争过权,没抢过名,就守着“对事实负责”的底线——他不是“刚”,是“怕亏心”。 有人说他“太轴”,可轴得值啊!权势能压人一时,压不了事实,更压不了良心。汪海粟的回忆录再怎么涂涂改改,也改不了信里的真相;胡福明走了,可那封信还在,像给“良心比权势重”刻了块活碑。 其实我们缺的从来不是“听话的人”,是“敢对自己良心负责的人”——就像胡福明说的:“签错一个字,比被冷落十年还可怕。” 你们说,这种“敢守着良心不低头”的人,是不是该被记一辈子?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