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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证券简称:福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7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与MaschinenfabrikAlfingKesslerGmbH(以下简称“ALFING”)签署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分两期(第一期转让25%股权、第二期转让25%股权)将所持有的“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全部50%股权转让给ALFING。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该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截至2025年5月23日,第一期转让25%股权的交易已完成。合资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ALFING持有75%股权,公司持有2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福达股份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交易完成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第二期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及新营业执照。同时,公司已收到由银行共管账户转入的第二期股权款4,800万元,第二期25%股权的转让交易已全部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持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已转让完毕,公司不再持有合资公司任何股权。

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完成所持合资公司全部50%股权的转让,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进一步优化现有资源配置,将更多资源聚焦于新能源及机器人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同时提升资产流动性与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预计本次交易将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6证券简称:福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7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卢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卢丽女士(简历见附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773-3681002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福达股份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简历:

卢丽,女,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业。2007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办公室行政文员、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证券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卢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具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