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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关于2022年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问题编号24、25)整改销号的公示

市城管局关于2022年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问题编号24)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关于印发〈鹰潭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鹰办发电〔2022〕138号)要求,现就2022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4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督察问题:生活垃圾分类短板明显。省住建厅等12部门印发的《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督察发现,鹰潭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未建成,2021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仅19.2%,餐厨垃圾收运率不足60%。

二、整改目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两网融合”建设,充分将废品回收数量纳入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有效提高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考核指标。

三、整改措施:1.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有效衔接,开展“鹰潭市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的快速发展。通过“两网融合”的模式,让再生资源从源头分类投放到末端处置形成完整体系。

2.加强厨余垃圾收运执法力度。按照《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城管、市场监管、农粮、各区(市)政府4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倾倒厨余垃圾违法行为,督促各大餐饮企业配合第三方公司厨余垃圾收运工作,提高餐厨垃圾收运率。

四、整改情况:1.市商务局发文开展了“两网融合”工作,通过“两网融合”的模式,在全市布局151家回收网点,各社区可回收物就近收运,通过回收网点直接进入再生资源企业。

“两网融合”网点可全面代替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关于可回收物的收集与运输功能。

市焚烧发电厂的其他垃圾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每日,该项目为全市共享且未达到饱和状态。

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为100吨每日,该项目为全市共享且未到达饱和状态。

各区(市)均设立有害垃圾暂存屋,且未达到饱和状态。

均上所述,该项目所需功能皆有代替,原定于2024年开工的垃圾分类分拣中心项目已取消。

2023年中心城区回收利用率达到37.23%完成考核指标;

2.出台了《鹰潭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机制》的文件,加强了垃圾分类执法力度。2023年全市共1488家餐厨产废单位,其中1353家纳入了餐厨收运协议,收运覆盖率达90%以上。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号,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环保整改办电话:0701-6231719。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市城管局关于2022年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问题编号25)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关于印发〈鹰潭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鹰办发电〔2022〕138号)要求,现就2022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5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督察问题: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未建设垃圾分拣中心,仅有的1座垃圾分类中转站也是将垃圾混合压缩转运;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及大件垃圾处理等垃圾资源化处置场均未建设。

二、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三、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信江新区建设一座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处理转运规模为:其他垃圾处置能力100吨/天;厨余垃圾处置能力5吨/天;有害垃圾暂存能力2吨/年。

2.加强分类中转站管理,监督项目公司严格按照《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表》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

3.完善建筑垃圾末端处理体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四、整改情况:1.市商务局发文开展了“两网融合”工作,通过“两网融合”的模式,在全市布局151家回收网点,各社区可回收物就近收运,通过回收网点直接进入再生资源企业。

“两网融合”网点可全面代替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关于可回收物的收集与运输功能。

市焚烧发电厂的其他垃圾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每日,该项目为全市共享且未达到饱和状态。

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为100吨每日,该项目为全市共享且未到达饱和状态。

各区(市)均设立有害垃圾暂存屋,且未达到饱和状态。

均上所述,该项目所需功能皆有代替,原定于2024年开工的垃圾分类分拣中心项目已取消。

2.鹰潭市城管局环卫处严格按照《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表》要求,每月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

3.鹰潭市城管局于鹰潭市生态静脉智园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开工于2023年4月,于2023年11月1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年处理规模为大件垃圾1万吨、建筑垃圾10万吨。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号,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环保整改办电话:0701-6231719。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