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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一男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掐死女友,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早在3年前,还

江苏昆山,一男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掐死女友,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早在3年前,还是大学生的他,就因为生理期强奸女友被判刑3年。出狱后刚复合才几个月,没想到又发生这种不可挽回的悲剧! 2022年7月,正值暑假期间,大学生刘某与女友晶晶见面,正所谓“久旱逢甘霖、小别胜新婚”,二人直接一起同住,原本应是幸福甜蜜。 有时候人的私欲泛滥,堪比魔鬼上身,刘某也不例外,在晶晶生理期时,他仍旧控制不住,强行发生关系。 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女生生理期是不能同房的,坏处很多。晶晶并不惯着,直接报警男友强奸,就这样,经法院一、二审,刘某因强奸罪获刑3年。 《刑法》第236条,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之发生关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虽然刘某和晶晶是男女朋友关系,但他违背晶晶意志、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法院以此判他3年,并不冤枉! 原以为此事会到此结束,对方都对自己犯罪了,之后的路必然会各奔东西,但几乎让所有人都没料到的是: 3年后刘某出狱,已经步入社会的晶晶,在江苏昆山打工时,又与他复合了。 其实早在刘某被关时,晶晶就曾表达过爱意,频繁发送消息说想念,这是出狱复合的伏笔,但也为她后来的身亡埋下了导火索。 2025年10月15日,因生活琐事,刘某与晶晶发生争吵,似乎是提到了之前这件事,他一怒之下将女友掐脖身亡,被警方刑拘。 事发后,刘某曾第一时间联系母亲,说自己情绪激动,做了错事,要求报警,母子二人的对话让人看了有些心酸。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人犯罪除外。 刘某刚出狱没几个月又犯新罪,还是涉嫌故意杀人的大罪,之后的判决结果必定是极为严厉的! 至于他主动联系母亲要报警是否算自首,这需要看警方调查和法院裁定。 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刘某不可能没有基本法律常识,那他为何还会两次犯下大罪呢?在我看来,是缺乏控制力、尊重心和敬畏心。 第一次犯罪是控制不住私欲,第二次是控制不住情绪,他也不尊重女友、不尊重生命,更对法律没有丝毫敬畏。 作为晶晶而言,被男友侵犯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正确的,但她错在太重感情、心慈手软,若在刘某第一次入狱时就划清界限,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被掐身亡了。 爱情是美好的,选择另一半要慎重,需仔细考察对方人品性格!刘某和晶晶的悲剧,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