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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半夜翻墙入养老院,50岁儿子殴打80岁老父,造成腿骨骨折!原因竟是父亲从小管

3次半夜翻墙入养老院,50岁儿子殴打80岁老父,造成腿骨骨折!原因竟是父亲从小管教严厉,儿子记恨一辈子?山西运城法院从重判处儿子有期徒刑一年。   事情要从2021年说起,侯某母亲去世后,他第一次对父亲动了手。侯某的姐姐不得不将老父亲送到养老院生活。   没想到,2024年2月、2024年7月、2025年3月,侯某三次半夜翻墙进入养老院,殴打父亲。   其中,2024年7月那次施暴,造成老父亲右腿腓骨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养老院特意安排老人住2楼疗养,打了三个月石膏后,老人才勉强下地走路。   每一次殴打发生后,姐姐都打电话给弟弟,想好好沟通一下,毕竟是一家人。但侯某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更不承担父亲的医疗费。   发生第三次殴打后,侯某的姐姐只好报警,并将父亲偷偷地转入另一家养老院。   那么,50岁的侯某为什么非要跟80岁的老父亲过不去呢?在北京出租房中被抓后,侯某的说法让人无语。   他说:“父亲从小对我很凶,瞪我、骂我、打我,我从小就很怕他。现在我妈不在了,我觉得我不用怕他了。我想通过打他,把心里的恐惧打出去。”   姐姐补充了更多细节:弟弟比较记仇。有一次他想创业,向父亲借钱被拒绝,他就一直生气。2015年离婚后,他到外地打工,每年只回来一两次,两人关系越来越僵,积怨很深。   而老父亲更是向办案人员请求:“我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枪毙了他我都同意!”   显然这案子不可能枪毙谁。那么,侯某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办案机关开始是以“虐待罪”提请逮捕,但没有被批准。因为虐待行为是长期的、反复的肉体或精神折磨,侯某的行为不符合这一特点。   所以,后来公诉机关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依据是《刑法》第234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故殴打他人造成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面对指控,侯某否认父亲的骨折与他有关。   他辩护说:“我爸患有高血压,经常头昏,行走不稳,曾经自己摔成骨折。2024年7月5日那天,我就打了父亲几个耳光,踢了他左腿一下。出门后我在窗外看到他上厕所,行动很正常。”   侯某认为,既然不能排除父亲的右腿骨折,是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造成的,那么,就应该“疑罪从无”,自己不应当坐牢。使有罪,也是初犯、家庭矛盾,应当从轻处罚。   但法院没有采信他的辩解,认为侯某不尽赡养义务,多次殴打老父亲,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起案件戳中了很多父母一个痛点,该如何管教孩子。   侯某的父亲可能一辈子以为“打你是为了你好”,而儿子侯某却把这一份“好”变成了仇恨,埋进了心底,最终爆发。   其实,真正的教育从来不是靠恐惧,而是理解和尊重成就的。   你身边有类似的亲子矛盾吗?作为父母,该如何拿捏管教孩子的宽严尺度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