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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李女士带着女儿二婚,嫁给了虹口区一民警刘某,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二婚丈夫竟

上海,李女士带着女儿二婚,嫁给了虹口区一民警刘某,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二婚丈夫竟然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她的女儿,还以杀掉她们母女威胁女儿不让她告发自己。李女士知道这件事后要报警,刘某写下保证书承诺永不再犯,可此后他仍多次猥亵继女,李女士忍无可忍和刘某离了婚,并陪同女儿去报了警。 据长江云新闻等报道,李女士和刘某是一对再婚夫妻。 再婚后,上五年级的女儿突然哭着对李女士说,继父刘某猥亵了她。 李女士当时还不相信,以为是女儿不喜欢刘某,故意诋毁他。 李女士这么想,不是没有缘由的。再婚丈夫刘某是一名民警,在她心里,刘某是正直无私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事呢? 但是,女儿是自己生的,她不是那种有心眼故意冤枉别人的人。 当时李女士半信半疑,但并没有深究,而是将女儿送到了前夫那里。 可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2015年夏天,李女士趁放暑假将女儿接过来小住期间,女儿再次向李女士告状,称刘某对她实施了猥亵。 李女士相信了女儿的话准备报警,结果刘某再三阻拦,还不停认错,最后写了一份手写的保证书。 刘某在保证书里称,自己在与李女士的婚姻中犯下了大错,最大的错就是2015年8月16日到继女的房间里对她实施了猥亵。 为了维持婚姻的稳定,加上种种其他考虑,当时李女士放弃了报警。 可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2018年女儿再次声称遭到了刘某的猥亵,李女士和刘某发生激烈的争吵,最终决定再给刘某一次机会。 可2021年,同样的事再次发生。李女士忍无可忍,决定和刘某离婚,当年10月,两人起诉离婚。 离婚后李女士和刘某仍频繁发生矛盾,2024年1月19日,李女士陪同女儿就刘某猥亵一事报了警。10天后,本案被立案调查。 据调查显示,刘某在2010到2012年间多次对李女士的女儿实施猥亵,2015年8月16日和2018年11月某日,及2021年3月某日,又多次对继女实施猥亵。 担心继女告发,刘某还威胁她,称如果她敢将事情说出去,他就杀了她们母女俩。 最终,检方以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对刘某提起了公诉。 那么,为什么刘某猥亵继女一个人,却被定了两项罪呢? 其实很好理解,刘某虽然猥亵的是同一个人,但因为时间跨度大,继女已经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长成了大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刘某最初对李女士的女儿实施猥亵时,其女儿处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阶段,刘某的这些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而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为已满十四周岁的人。 后续刘某继续对继女实施猥亵时,此时李女士女儿已满十四周岁,刘某对其实施的猥亵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该罪强调以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违背他人意志实施猥亵行为,刘某以杀掉母女威胁女儿不让其告发,这属于胁迫手段,符合强制猥亵罪的行为特征。 2024年10月28日,本案一审开庭,但因案情复杂,直到今年8月11日,本案才迎来一审宣判。 一审判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刘某之所以被合并执行8年有期徒刑,是因为《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总和刑期为10年,数刑中最高刑期为6年。 一审综合考虑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在6年以上10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12月26日,本案迎来二审宣判。 二审认为,一审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备,驳回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