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蒋先生经人介绍和乐女士相识恋爱,给了彩礼后乐女士就搬来同居,同居半年乐女士生下女孩,蒋先生因相处时间短早怀疑孩子非亲生,但为家庭没声张。可乐女士生完孩子还和前男友联系,两人常因琐事争吵。乐女士扔下孩子走了,蒋先生联系不上她,去娘家找,她父亲只说去了外地,蒋先生一家抚养孩子5年,孩子要上小学,上户口做亲子鉴定,结果孩子不是蒋先生的,蒋先生发寻亲公告,希望找到孩子父母,找不到就领养。 (来源:扬子晚报) 蒋先生的生活,因为一段感情和一个孩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蒋先生到了适婚年龄,经人牵线搭桥,认识了乐女士。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蒋先生按照当地习俗,给了乐女士彩礼,之后乐女士就搬到蒋先生家,两人开始了同居的生活。 同居半年后,乐女士就生下了一个女孩,这本该是件大喜事,可因为蒋先生和乐女士相处的时间实在太短,从相识到孩子出生,满打满算也没多久,蒋先生怀疑这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但蒋先生想着,既然已经在一起了,孩子也出生了,为了维持这个家庭,他就没声张,把这份怀疑藏在了心底。 然而,乐女士生完孩子后,蒋先生发现她还在和前男友联系。这让蒋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两人经常因为这件琐事争吵。 每次争吵,蒋先生都很痛苦,对乐女士行为的不满,又担心这样下去会影响家庭关系。可乐女士似乎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依旧我行我素。 2021年,这一年成了蒋先生生活的一个转折点。乐女士突然毫无征兆地扔下孩子,一走了之。 蒋先生发现孩子被独自留下时,他赶紧联系乐女士,可电话打不通,消息也不回,蒋先生又跑到乐女士娘家去找。 到了乐女士的娘家,乐女士的父亲只是她去了外地,具体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一概不知。蒋先生无奈,只能先把孩子带回家。 从那以后,蒋先生就独自承担起了抚养孩子的责任,他一个大男人,既要工作赚钱,又要照顾孩子的吃喝拉撒,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蒋先生的父母看到儿子这么辛苦,也过来帮忙一起照顾孩子,一家人虽然日子过得有些艰难,但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心里也觉得欣慰。 就这样,过了5年。 2025年,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按照规定,孩子上小学需要上户口,而上户口就得做亲子鉴定。 蒋先生带着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的时候,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但当结果摆在面前,显示孩子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时,他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蒋先生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抚养了5年的孩子,这5年,他付出了感情,孩子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心。可现在,亲子鉴定结果却无情地告诉他,孩子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蒋先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思考再三,蒋先生决定发一个寻亲公告。 他在公告里说,自己抚养这个孩子5年,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现在希望能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如果找不到,他就申请领养这个孩子,继续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公告发出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大家都在为蒋先生的善良和担当点赞,也都在期待孩子能早日找到亲生父母。 乐女士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在孩子那么小的时候就扔下不管,自己一走了之,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简直枉为人母。 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怎么能这么狠心呢?她有没有想过孩子以后的生活会怎么样?有没有想过蒋先生一个男人抚养孩子会有多艰难? 希望孩子能早日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让他们知道孩子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如果实在找不到亲生父母,也希望蒋先生能顺利领养这个孩子。 毕竟这5年里,蒋先生已经和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孩子也离不开蒋先生。相信在蒋先生的照顾下,孩子一定能快乐地成长。 从法律层面看,乐女士的行为,可真是问题大了。她作为孩子的亲妈,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可她倒好,孩子年幼根本没独立生活能力,她直接离开,还没做任何抚养安排。 要是她主观上就是故意遗弃孩子,那可就构成遗弃罪了。 遗弃罪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这就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了,而是触犯了法律。 蒋先生想收养这女孩,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他得符合收养人条件才行,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 而且,在孩子亲生父母没明确表示放弃抚养权,或者没确认他们遗弃孩子的情况下,蒋先生收养孩子是有法律障碍的。 直接收养的可能性太小了,毕竟孩子亲生父母还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这事还得先想办法找到孩子亲生父母,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再做下一步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