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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监管缺失!谁监督?谁管理?谁收益谁负责! 首先,楼顶公共平台

严重的监管缺失!谁监督?谁管理?谁收益谁负责! 首先,楼顶公共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自种植蔬菜等行为可能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改变公共部位功能。‌ 种植时土壤水分浸润、施肥异味及植物根系可能损坏楼顶结构,增加荷载风险;若排水口堵塞或渗水,会直接导致楼下门头受损。‌ 其次,法律上,《民法典》第288条规定相邻权利人应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处理关系,第236条允许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 同时,《民法典》第274条明确建筑区划内绿地属业主共有,圈地种菜需经法定多数业主同意,否则属违法行为。‌ 再有,楼上业主若未获同意且行为违法,需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 还有,物业公司若未及时劝阻或上报,可能因未履行管理职责而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实际案例中,法院常判令侵权方清理种植物、修复结构并赔偿损失,例如类似案件中业主被要求赔偿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