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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26岁的周荣鹤把62岁的蒋梅英搂在怀中强吻,无论蒋梅英费力挣扎,但都

1974年,26岁的周荣鹤把62岁的蒋梅英搂在怀中强吻,无论蒋梅英费力挣扎,但都无济于事,9年后,周荣鹤仍对她念念不忘,趁着深夜闯入了蒋梅英家中。 蒋梅英是旧上海家喻户晓的美人,早年拍过“美丽牌”香烟广告,照片贴满街头巷尾。 年过六旬的她独居在上海江苏路老弄堂,看着比实际年龄年轻不少。 周荣鹤1973年从部队退伍,分配到上海长宁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当民警。 1974年8月20日上午,周荣鹤以核查户口为由,独自来到蒋梅英家。 两人聊了几句家常,蒋梅英起身准备送他出门。 走到门口时,周荣鹤突然转身,伸出胳膊紧紧搂住蒋梅英。 他低下头强行亲吻蒋梅英的脸颊和嘴唇,动作又急又重。 蒋梅英又惊又怒,双手用力推搡,双脚蹬地想挣脱,可年纪大了力气跟不上。 周荣鹤年轻力壮,胳膊像铁钳一样箍着她,让她动弹不得。 得逞后,周荣鹤松开手,盯着蒋梅英说了句“今天的事,你不可讲出去”。 说完他转身就走,脚步匆匆,没敢回头。 蒋梅英愣在原地,又气又羞,胸口不停起伏。 当天下午,儿子来看她,蒋梅英忍不住把这事说了出来。 儿子皱紧眉头,劝她别声张,说周荣鹤是民警,闹大了影响名声。 蒋梅英心里憋着气,没敢再找任何人倾诉,这事暂时压了下来。 周荣鹤回到派出所后没受任何追究,工作照常进行。 他凭借表面积极表现,几年后慢慢得到提拔。 1979年到1981年,他利用职权先后对三名妇女实施奸淫猥亵。 受害者们大多敢怒不敢言,没敢报警。 周荣鹤胆子越来越大,心里一直没忘记蒋梅英。 1983年全国开展“严打”行动,周荣鹤当上长宁公安分局团委书记,正处晋升关键期。 他担心当年的事被翻出来,怕蒋梅英在“严打”期间举报他。 1983年10月21日晚上八点多,周荣鹤骑着自行车,再次来到蒋梅英居住的弄堂。 他敲了敲门,谎称来道歉,想当面说清当年的事。 蒋梅英透过门缝看到是他,立刻板起脸:“不用道歉,你赶紧走”。 周荣鹤不肯离开,用力推着门往屋里闯。 蒋梅英双手死死抵着门板,大声喊:“你别进来,再闯我就喊邻居了”。 周荣鹤更慌了,生怕事情败露。 他猛地推开门,一把捂住蒋梅英的嘴,不让她发声。 蒋梅英拼命挣扎,双腿乱蹬,想挣脱控制。 周荣鹤用膝盖顶住她的双腿,另一只手紧紧按住她的颈部。 他越按越用力,直到蒋梅英身体不再动弹,眼睛失去神采。 周荣鹤松开手,探了探鼻息,发现已经没了呼吸。 他赶紧整理屋里东西,关掉灯,轻轻带上门锁好,骑车快速逃离。 1983年10月23日,邻居发现蒋梅英两天没出门,敲门没人应,赶紧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破门而入,发现了蒋梅英的尸体。 法医检验确定是机械性窒息死亡,颈部有明显指痕,鼻腔有少量血迹。 警方成立专案组,走访邻居排查可疑人员。 蒋梅英的儿子从外地赶回来,向警方说起1974年的事。 他还提到,母亲当年曾写过检举信寄给周荣鹤所在的公安分局。 专案组调取信访档案,找到了那封手写检举信,信中详细描述了当年的经过。 警方找到带周荣鹤的老民警孙发仪,他说周荣鹤平时作风轻浮,对女性不尊重。 技术人员勘查门锁和门把手,提取到的指纹和汗渍都与周荣鹤相符。 警方传唤周荣鹤,他一开始拒不承认,谎称当晚在单位值班。 专案组调取值班记录,发现没有其他同事签字证明,存在明显漏洞。 后续审讯中,警方出示检举信、指纹比对结果等证据。 周荣鹤心理防线崩溃,承认杀害蒋梅英的事实。 他还交代了1974年的经过,以及1979年至1981年的恶行。 1984年,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认为周荣鹤构成故意杀人罪、流氓罪,情节特别严重。 1985年7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周荣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 法院依法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 判决生效后,周荣鹤被依法执行枪决。 这起案件成为“严打”期间的典型案例,被多家媒体报道。 蒋梅英的遭遇让人惋惜,周荣鹤知法犯法,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