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今天刚刚发布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领导接待日参加领导干部为副厅级以上干部,委厅相关部(处)室负责人协助。 委厅领导接待日受理教育信访事项,是指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或其他组织,或个人经电话约访,或直接面见等形式向委厅领导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按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有违章处理的事项。 以下事项不属委厅领导接访受理范围: 1.属市、县(区)、有关部门或高校解决的信访事项,未向所属市、县(区)有关部门或高校提出或已经提出尚在处理过程中的。 2.对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渠道解决的信访事项,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渠道解决的。 3.信访事项已经“三级终结”的。 在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的第三条明确:集体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由信访人协商推选,不超过3至5人代表向接访委厅领导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