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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个小偷趁着一家人新婚,悄悄跑新婚夫妇的床下躲起来。他本打算深夜出来偷点东

古代,有个小偷趁着一家人新婚,悄悄跑新婚夫妇的床下躲起来。他本打算深夜出来偷点东西,可新郎和新娘正在新婚,有说不完的话,他们快到天亮才睡下,小偷在床下备受煎熬,却只能一动不动。 王二皮是顺天府下辖昌平人氏,因盗窃入狱两次,后被发配至通州充役。康熙四十四年三月,他逃役潜回京郊,听闻东市李掌柜之子大婚,便混入喜宴,意图行窃。 王二皮并非初犯,这种混宴潜伏之法,是他在牢中学来的。那夜他躲进新人床下,熬过整晚,只等天明前屋中无人,好偷取新娘嫁妆中的金银细软。 但他没料到的是,当他刚翻出窗户,正好撞见新郎之母派来的老婆子听墙角,那婆子一嗓子叫破,家丁赶来,将他捉住。 王二皮被送至顺天府衙堂,一路嚎叫冤屈,自称陈小姐体弱,他自幼为其医病,实为府上常客。县丞原欲打板招供,但王二皮熟稔府中仆人姓名,说话逻辑通顺,且声情并茂,一时间竟让人起疑。 李公子闻讯后,心中不安,向当值县令递了重礼。县令吴大人是雍正年间出身的进士,办案以慎密著称。他略一思索,命从衙中挑出一婢女,改装成陈小姐,次日公堂验人。 堂上,王二皮见“陈小姐”低眉站立,立刻俯身作揖,语气恳切,称二人自幼相识,又拿出自编药方献于案前,说是旧年所用。吴大人冷笑不语,直至王二皮哭诉完毕,才拂袖喝道:“你口中小姐,实为我府中使唤婢女,汝不识真颜,空言妄语,当杖之!” 王二皮惊愕未定,口称冤屈。堂下役人早已备好板子,三十杖下去,王二皮痛昏过去。 此案在顺天府被录为“伪证盗窃案”,载入康熙四十五年《刑案备录》卷六。吴大人后撰文记此,称此法源自乾隆年间一案:贼人冒充王家旧仆,混入寿宴行窃,被嘉兴知府李昆山以“换人识人”法破之,成为后世公堂侦诘的参考案例。 此事虽小,却反映出清代审案技巧的一角。验人之法、设局断供、识破谎言,并非全靠刑具,而是靠官员心思缜密。 也说明,在那个讲究人情与证据并重的年代,真话未必有用,假话终究站不住脚。王二皮自此再未在京现身,有传言他远逃山西,也有说他在打完板子后成了跛子,从此靠乞讨度日。 王二皮的结局不重要,重要的是,识破他的人,用的是眼力。官府断案,不只是审口供,还要审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