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针师惠师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从依法保障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教师体检制度,关心教师心理健康。健全教师疗养休养制度,游览参观点优惠,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消费品购买优惠,个性化金融服务,保障教师住房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开展优秀教师宣传,提倡导社会力量惠师等20个方面实施尊师惠师工作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