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政府发布相关通告,明确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黑烟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分区、分阶段限行管控。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这是潮州市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通告,限行对象涵盖三类高排放移动源。其中,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排气烟度超国标Ⅲ类限值,以及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非道路用车);黑烟车指排放可视污染物或烟度值超林格曼黑度1级的机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则包含相关标准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和牵引车,上述限行对象均覆盖本市及非本市号牌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除外。机动车主可通过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登录机动车环保网公众查询平台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限行措施将分阶段、分区域推进。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行;同日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禁入市区闭环区域,该区域由凤东路(万泉湖高尔夫俱乐部)、潮州东大道、潮州大桥等道路连线闭合形成,不含边界道路。2027年1月1日起,这一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将扩展至全市行政区域,实现全天24小时全面禁止通行。
在处罚方面,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执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由生态环境部门处罚,黑烟车由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违规通行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通告实施后3个月设为过渡期,期间对违规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暂不处罚,过渡期结束后将依法严格执行处罚规定。
近年来,潮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通过系列生态保护举措,实现了空气质量持续优化。此次限行政策的出台,是我市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的关键一步,将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优势,为市民打造更宜居的生活空间。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黄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