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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发生了一件让人心寒的事! 一位80岁的老人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儿媳赶出家

河南平顶山发生了一件让人心寒的事! 一位80岁的老人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儿媳赶出家门,老人只能躺在女儿家门口,地上铺着自己的行李,身体颤颤巍巍的,看着都让人心疼。 同村村民提起这家人,语气里满是气愤,说儿子儿媳对老人的冷淡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老人跟着儿子生活的这些年,吃穿用度从没被用心照料过,屋里的被褥常年没晒过,一日三餐也只是勉强果腹。 那天傍晚刮着冷风,女儿下班回家,远远就看见路口蜷缩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近一看,正是自己的老母亲,身上裹着单薄的旧棉袄,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布包,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物。老人嘴唇冻得发紫,看见女儿的瞬间,浑浊的眼睛里滚出泪珠,话都说不连贯:“妮儿,我……我被你哥赶出来了……” 女儿心疼得直掉眼泪,赶紧把老人扶起来往家带,路上追问缘由。老人断断续续说起,当天中午她想喝口热水,儿媳嫌她麻烦,嘟囔着“老不中用”,儿子跟着附和,说她占地方,让她“自己找地方住”。说着就把她的行李扔出门,锁上了大门。老人在门口蹲了三个多小时,实在冻得扛不住,才一步步挪到女儿家。 到了女儿家,解开老人的棉袄,后背和胳膊上还有几处淤青。老人说,是被儿子推搡时撞到了门框上。女儿气得浑身发抖,当即给哥哥打电话质问,电话里哥哥却理直气壮:“她天天在家碍事,还总偏心你,我们养活她这么多年够仁至义尽了!”这话彻底点燃了女儿的怒火,第二天一早就带着老人回村讨说法。 村民们闻讯都围了过来,你一言我一语替老人抱不平。有村民说,老人年轻时候是村里有名的勤快人,丈夫走得早,她一个人拉扯大两个孩子,砸锅卖铁供儿子读书、盖房、娶媳妇,自己省吃俭用,连件新衣服都舍不得买。儿子成家后,她又帮着带孙子,做饭洗衣,把家里里外外打理得妥妥帖帖。可随着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干不动重活了,儿子儿媳的态度就越来越差。 “前阵子老人摔了一跤,卧床半个月,他们连碗热汤都没端过几次,还是我偶尔过去帮忙擦身换药。”邻居张大妈红着眼圈说,“现在竟然直接赶出门,这良心是被狗吃了!”面对众人的指责,儿子儿媳躲在家里不肯露面,只隔着大门喊:“这是我们家的家事,不用外人管!” 可赡养老人从来不是“家事”,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民法典》明确指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禁止虐待、遗弃老年人。律师表示,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甚至将其赶出家门,已经涉嫌违法,老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提供居住场所,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面临刑事处罚。平顶山当地民政部门也明确回应,此类情况可由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调解无效可申请法律援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不少农村地区,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需求还面临挑战,部分子女以“经济困难”“老人偏心”等为由拒绝赡养,却忘了自己小时候是谁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是谁省吃俭用供自己成长。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不能突破的法律底线。 更让人揪心的是,被赶出家门的老人往往身心俱疲,他们害怕子女为难,常常选择忍气吞声,直到实在走投无路才会求助。这就需要社会多一份关注,基层组织多一份主动,及时发现此类情况,为老年人撑腰打气。而作为子女,更该明白,孝顺不是口号,而是体现在日常的点滴关怀中,一句问候、一顿热饭、一个安稳的住处,都是老人最需要的温暖。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无论时代如何变迁,这份责任都不能丢。希望这对儿子儿媳能早日醒悟,主动接回老人,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也希望所有子女都能铭记养育之恩,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