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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3850元竟咬牙给领导发5000元红包求加薪,这大胆操作本以为能换来涨薪机会

月薪3850元竟咬牙给领导发5000元红包求加薪,这大胆操作本以为能换来涨薪机会,结果却被公司以“行贿”为由开除。仲裁、诉讼、再审,这场职场风波究竟谁对谁错? 孙某在安徽某物业公司上班,每个月拿着3850元的工资。这点钱在如今物价不低的时代要养家糊口,压力可不小。孙某心里就琢磨着得想办法让工资涨一涨,可他没想着靠自己努力工作用出色的业绩来赢得加薪机会,而是动起了歪脑筋。 他打听到公司里几位领导有话语权,能决定员工加薪的事儿。于是孙某就通过微信,分4次给4位领导转了账,一共转了5000元。每次转账的时候,他还特意留言请领导帮忙协调加薪。这孙某也是够大胆的,自己月薪才3850元,却拿出5000元去“打点”领导,这相当于把自己一个多月的工资都搭进去了,就盼着能换个加薪的机会。 可他万万没想到,公司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公司以孙某的行为构成了《员工手册》里明令禁止的“行贿”为由,直接把他给开除了。孙某这下傻眼了,他觉得自己只是想涨工资又没干什么违法犯罪的事儿,公司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把他开除呢?于是孙某不服气就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委经过调查和审理觉得公司开除孙某的做法不对,裁定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得支付孙某赔偿金23100元。公司这边对仲裁结果也不满意,觉得孙某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公司规定不应该支付赔偿金,于是就提起了诉讼。 这官司一打就是好几轮。一审法院审理的时候发现,公司旧版的《员工手册》里根本没有“行贿”这一条款,而且新版《员工手册》的制定和公示程序还存在疑问。所以一审法院认定公司是违法解除和孙某的劳动关系,应该支付赔偿金。 可到了二审法院情况又有了变化。二审法院查明孙某已经签收了新版的《员工手册》,这就说明他知道公司有关于“行贿”的规定。而且他私下发红包求加薪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所以二审法院改判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孙某还是不甘心又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为,孙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行贿,但是符合公司《员工手册》里规定的“行贿”情形,而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合法的,所以就驳回了孙某的再审申请。 在职场里每个人都想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去争取。像孙某这样想通过给领导发红包这种不正当的方式谋取加薪,即便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也会因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丢了工作,实在是得不偿失。 咱们在职场上还是要脚踏实地,靠自己的努力和实力去赢得认可和回报。只有这样,才能走得稳、走得远。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说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如果觉得这篇文章有意思,别忘了点赞、转发,关注我,我会给大家带来更多有价值的职场故事和观点! (事件来源:陕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