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6年《治安处罚法》新规,针对夫妻间及情侣之间发送淫秽信息。违不违法有了明确的说明。 之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就有明确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新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是提高了处罚力度,罚款增加了。另外增加规定向未成年人传播的从重处罚。而26年新修订条款仅调整技术表述(“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信息网络”),提高罚款上限至5000元,并新增涉未成年人从重处罚条款,未扩大私聊违法的适用范围。 对于大家对私密交流是否据有隐私权的问题,在司法解释中。已经表明了法律核心在于行为性质而非关系亲疏。总有人觉得“跟亲友分享而已,不牟利就没事”,必须给大家划重点不管是微信群还是私聊,发淫秽信息都不再是“道德问题”,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成年人该有边界感私密聊天也受法律约束,夫妻情侣不能成为违法借口。 但是对无人举报且双方自愿的私密交流,公权力通常不主动介入,执法的重点在于那些造成不良影响或涉及违法犯罪(如敲诈勒索)的行为。央视网评论指出:“人人违法”的担忧,实际上混淆了隐私保护与违法豁免的边界。新法规制的是传播淫秽信息这一违法行为本身,而非正常的私人通讯。 个人意见处罚不能光针对个人,必须对及时通讯的平台也要有处罚的手段,起码来说平台的审核机制和算法不够严格。低俗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