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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成都公安局接到举报,说有个叫周春银的搬砖工自称是神枪手,且现场拿出真

1971年,成都公安局接到举报,说有个叫周春银的搬砖工自称是神枪手,且现场拿出真枪来表演了百步穿杨的枪技。一个搬砖工竟然有一手好枪法,这着实可疑,于是公安人员决定好好查一下这个叫周春银的人。 接到举报的当天下午,几名公安人员就赶往了周春银所在的建筑工地。当时的工地还没有太多机械化设备,砖瓦沙石全靠人工肩扛手搬,周春银正和工友们一起,把刚运来的青砖一块块码放在指定区域,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浸湿了后背的粗布褂子。 看到穿着制服的公安人员朝自己走来,周春银停下手里的活,脸上露出几分诧异,却也没有躲闪,主动放下搬砖的铁钳迎了上去。 公安人员开门见山,直接问起了枪支和当众表演枪法的事。周春银沉默了几秒,没有否认,只是低着头叹了口气,说自己就是一时兴起,在工友面前吹了句牛,没想到会闹到公安局。 随后,他带着公安人员回到自己简陋的工棚,从床铺底下那个上了锁的木箱里,取出了一把用油布层层包裹的步枪。枪支保养得还算不错,枪身虽然有了明显的岁月痕迹,却看不到一点锈迹,能看出被人反复擦拭过的印记。 被带回公安局后,周春银慢慢交代了自己的过往。他并非一直都是搬砖工,年轻时曾参军入伍,在部队里是出了名的神枪手。那时候的训练条件格外艰苦,部队配发的子弹数量有限,根本不够所有人放开练习,他就自己琢磨出一套土办法。 没有子弹就用木棍代替枪管,反复练习瞄准和扣扳机的动作,手臂上还绑着沙袋增加负重,一练就是大半天,直到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才肯停下。日复一日的坚持,让他练就了一手百步穿杨的好枪法,还曾在部队的射击比赛中拿过名次,是战友们口中的“神枪手”。 后来从部队转业,他本该按照规定将配发的枪支上交,可这把枪陪着他度过了无数个训练和执行任务的日夜,枪身的每一道划痕都藏着他的青春记忆,他实在舍不得,便抱着侥幸心理偷偷藏了起来,这一藏就是好些年。 回到地方后,周春银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家里的日子过得紧巴巴,只能靠着一身力气在工地上搬砖糊口。工地上的日子枯燥又辛苦,工友们休息时总爱聚在树荫下聊天吹牛,有人说起以前赶集见过的江湖枪手,言语间满是敬佩。 周春银听着听着,就忍不住插了句嘴,说自己也会枪法。工友们都不信,觉得一个每天搬砖的糙汉子怎么可能懂这些,还起哄让他露一手,不然就是吹牛。 周春银被激得下不来台,脑子一热,就回工棚取了枪,在工地外的空地上,对着几十米外的一个空酒瓶开了一枪,酒瓶应声碎裂。工友们都看呆了,纷纷围上来拍手叫好,可没人想到,这件事会被人当成举报线索,送到了公安局。 公安人员听完周春银的交代,又专门去核实了他的参军履历和部队表现,确认他所说的内容句句属实。他私藏枪支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当时的规定,可他自始至终没有用这把枪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甚至连枪都很少拿出来,只是偶尔在无人的郊外擦拭保养,怀念一下当兵的日子。 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公安人员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他讲明了私藏枪支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危害,周春银也红着眼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交出了枪支,还一笔一划写下了深刻的检讨书。 这件事在工地和附近的居民区传开后,大家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有人觉得周春银可惜,一身好本事却只能在工地上搬砖,藏枪也是因为念旧情分;也有人认为,不管什么原因,私藏枪支就是不对,公安的处理已经算是从轻发落。其实,技艺本身没有对错,错的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侥幸心理。 再过人的本领,都要守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任何时候,遵守规则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这一点从来都没有例外。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