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到家就等于同意发生关系吗?”17岁情侣同住竟闹上法庭!女生邀男生进家门,男生却被控强奸获刑2年9个月。女生说商量好分房睡男生却强行侵犯,男生妈喊冤称没暴力,女方拘留后还发“好想你”,这背后真相究竟如何? 郑州17岁的小董和同样17岁的丽丽相识,青春年少情窦初开,两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年轻人的感情总是热烈而冲动的,8月初他们就约定着从许昌前往郑州游玩,想一起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游玩期间丽丽热情地邀请小董前往自己在郑州的家中居住。这在小情侣看来或许就是感情升温后自然而然的举动,是彼此亲密无间的一种体现。据判决书显示丽丽称她和小董事先商量好了要分房睡,想着这样既能一起相处又能保持一定的距离,毕竟两人年纪都还不大。 到了晚上小董并没有按照约定去另一个房间,而是留在了丽丽的房间并且对她实施了性侵行为。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丽丽惊恐万分,事发后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警。很快小董就被警方控制住了,原本甜蜜的恋爱之旅瞬间变成了一场噩梦。 小董的母亲得知此事后心急如焚。她觉得特别委屈,在她看来是女方主动邀请儿子去家里住的,而且儿子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怎么就能被认定为“强奸”呢?更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女方在小董被拘留后,还曾发微信留言说“好想你”。这前后的反差,让小董的母亲实在难以接受,她想不明白儿子怎么就因为这件事被关了起来。 然而法律是公正且严肃的,不会因为个人的主观想法而改变判定。2025年9月28日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经过仔细审理后认定,小董虽然确实是应邀前往丽丽家居住,但这并不意味着丽丽就同意与他发生性行为。性同意是一个非常严肃且明确的概念,不能因为一些看似亲密的举动就进行主观臆断。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小董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得知判决结果后小董和他的家人都无法接受,目前小董已经提出了上诉。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大家都在思考在恋爱关系中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又该如何正确理解性同意的边界。 年轻人在谈恋爱时一定要尊重对方的意愿,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做出违背对方意愿的事情。而咱们中老年朋友在关心晚辈感情生活时,也要适时地给他们普及一些法律知识和道德观念,让他们明白在感情中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 希望这起案件能给大家敲响警钟,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大家要是觉得我说得在理,就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也欢迎关注我,咱们一起聊聊生活里这些值得关注的事儿。 (事件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