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一场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扬中法院“普法+调解”的双重发力下圆满化解。承办法官以“以案说法”方式将法治宣传深度融入调解全过程,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不仅实质性解决了矛盾争议,更有效提升了当事人的法律认同,彰显了司法在化解邻里矛盾、引导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张某与王某是同一单元上下楼邻居。2025年初,因王某放置在张某房屋屋面的太阳能热水器上水阀生锈漏水,致使张某家中天花板、地板、墙面及家具多处受损。事发后,双方经社区多次调解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5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开庭,就漏水原因及损失范围进行初步审查。由于双方对损失金额争议较大,当庭调解未能成功。法官遂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明确实际损失金额,双方均表示同意。然而,考虑到该类案件鉴定周期长、费用高,可能进一步增加当事人诉累,法官并未急于启动鉴定,而是组织双方多轮调解。但因分歧仍存,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鉴于此,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开庭、鉴定质证。
二次开庭前,扬中法院微信公众号刊登了新坝法庭成功调解类似邻里漏水纠纷的案例,对该案处理带来新的启发。再次开庭时,承办法官巧妙借鉴该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照案情讲解法律条文,调解过程也变成双方学习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的过程。经过近两小时的精准普法与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分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向张某支付赔偿款2万余元。该案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通过“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化解”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当事人的法律认同。(薛志祥记者张驰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