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西安一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狠心的抛下6岁的儿子离开了,男子选择了再婚,婚后继母对年幼的儿子特别好,十几年后继子在部队因公殉职,发放了100多万的抚恤金,不料,生母却突然蹦出来要钱,而法院最终的判决亮了! 谁能想到,一个缺席孩子成长十六年的母亲,会在孩子用生命换来荣誉与抚恤金时,突然现身索要财产。这不是编出来的戏码,而是发生在西安的真实案例。当年离婚时,生母以“无力抚养”为由,主动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离婚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不承担抚养费,也不享有探视权。此后十六年,她再没见过儿子一面,甚至不知道孩子读了哪所中学,什么时候参的军。而继母呢,从嫁给孩子父亲那天起,就把这个怯生生的小男孩当成了亲生儿子。 孩子刚上小学时,夜里总发烧咳嗽,继母抱着他跑遍了西安的大小医院,为了让孩子补充营养,她省吃俭用,自己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却每月给孩子订牛奶、买绘本。孩子青春期叛逆,和父亲拌嘴离家出走,是继母冒着大雨在网吧、公园找了整整一夜,找到后没有打骂,只是抱着他说“以后有事儿跟妈说,别让爸妈担心”。孩子参军那天,是继母亲自送到火车站,塞给他一沓厚厚的现金,反复叮嘱“在部队照顾好自己,常给家里打电话”。十六年里,她给孩子洗过无数件衣服,做过无数顿热饭,陪他度过了无数个难熬的日夜,这份养育之恩,比山还重。 可孩子因公殉职的消息传来,生母却像从石头里蹦出来一样,直接找到孩子的父亲和继母,开口就要分走一半抚恤金。“我是他亲妈,血缘关系断不了,这钱必须有我的一份!”她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孩子的父亲气得浑身发抖,继母更是哭红了眼:“孩子活着的时候你在哪?他生病住院你来看过一次吗?他参军吃苦你关心过一句吗?现在他走了,你倒好意思来要钱!” 双方争执不下,生母直接把孩子的父亲和继母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100多万抚恤金中的60万。法院审理时查明,生母自2001年离婚后,确实没有履行过任何抚养义务,既没给过抚养费,也没探望过孩子,甚至孩子的联系方式都是从别人那里打听来的。而继母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与孩子形成了合法的抚养关系,十六年里一直悉心照料,孩子参军后也保持着密切联系,孩子的家书里,提到最多的就是“妈妈”,指的都是这位继母。 更让人寒心的是,庭审时生母拿不出任何证明自己尽过抚养义务的证据,反而承认自己这些年一直再婚生活,经济条件并不差,只是觉得“抚恤金有自己的一份”。法院当庭明确: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生活补助,分配时应当优先照顾对死者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属。生母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与死者没有形成紧密的人身关系,不应参与抚恤金分配。最终判决:100多万抚恤金全部归孩子的父亲和继母所有,生母无权分割。 这个判决赢得了一片叫好声。法律从来都不只是冰冷的条文,它更守护着世间的公道与温情。血缘固然是亲情的纽带,但没有抚养与陪伴的血缘,不过是一张苍白的证明。继母用十六年的真心付出,换来了孩子的信任与依赖,也赢得了法律的认可与尊重;而生母用缺席与冷漠,亲手斩断了母子情分,最终只能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把血缘当成索取的资本,却忘了亲情的核心从来都是责任与付出。父母对子女的爱,不是生下就结束了,而是体现在日复一日的抚养、陪伴与守护中。那些在孩子成长路上缺席的人,终究没有资格在孩子功成名就或离世后,来分一杯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