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一辆120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内医护人员正监测着一高烧、抽搐、呼吸困难的患者。当车辆经过一座高架桥时,该男子情绪激动地要求下车小便,随后司机将车停在禁停区域。下车后的男子突然改变方向,翻越护栏坠桥身亡。事后,男子家属直接向医院索赔136万余元! 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 2024年8月3日晚,旬阳市某医院急救中心接到戴某从高速服务区打来的求助电话,他自称身体发热、抽搐、呼吸困难。医院立即派出医生李某、护士陈某和司机贺某组成的急救小组! 救护车到达后,三人将戴某从半挂车驾驶室转移到救护车后排,护士陈某负责看护,救护车原路返回医院! 当救护车经过旬阳市一座高架桥时,戴某突然情绪激动,强烈要求下车小便。司机贺某将车靠在高架桥护栏边停下,戴某自行开门下车,向一隧道方向慢跑! 随车医生李某随后下车跟随以防意外,护士陈某和司机贺某也先后下车。戴某下车后,情况突然失控。他改变行进方向,转身跑向高架桥靠河一侧。医生李某因过往车辆阻拦未能及时阻挡,戴某翻越115厘米高的护栏,从桥上跳下! 司机贺某立即拨打110和119报警求助。经消防、公安、医院等单位人员搜索,当晚找到戴某时,他已无生命体征! 戴某家人事后指出,旬阳市某医院工作人员在黑夜中擅自在有禁停标志路段停车,将整车人员置于危险境地,停车后又放任已经神志不清的患者独自下车,导致患者坠桥身亡! 医院方面根据救护车监控视频辩称,戴某在救护车上神志清醒,行车过程中一直在通话,并且后来对随车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强行要求停车后下车跳桥死亡! 医院认为,戴某的死亡系自杀行为,随车医务人员无法预见他的突然跳桥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意外事件! 法院审理则认为,患者戴某死亡系其自行穿越公路、翻越护栏后坠桥所致,为此戴某的死亡与旬阳市某医院的院前急救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旬阳市某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在院前急救搬运、转送患者过程中,应当尽到比一般人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 法院指出,因该医院工作人员在搬运、转运患者过程中,没有尽到高度的审慎安全注意义务,将120救护车辆停靠在禁停路段,并让患者独自下车而未紧紧跟随、陪护,导致患者戴某穿越公路后翻越护栏坠桥死亡! 根据被告旬阳市某医院的过错程度、患者戴某的死亡原因等,法院酌情确定该医院对患者戴某的死亡后果承担10%的责任较为合理,判决医院赔偿戴某家人各类损失13万余元! 随着救护车顶灯的熄灭,法院判决书的最后一行已为这场悲剧画上法律句号! 但那座115厘米高的护栏上,一个生命的最后痕迹仍留在黑夜中。救护车车厢内外,生命救援的每一分钟都像是站在钢丝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