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彭绪艳

您是不是以为,无论什么时候缴纳医保费,生病治疗后都能马上报销?这个想法,现在行不通啦!为避免“有病参保、无病断保”的投机行为,一项与参保缴费紧密相连的“待遇等待期”制度,自2025年起在我州正式施行。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从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人群外,如果您没有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者上一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参保后将面临至少3个月(90天)的“医保空窗期”,即“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需个人全部负担。
中断缴费面临“待遇等待期”
“每年的医保费一定要按时缴纳,等到生病的时候再缴就来不及了,不仅不能报销,还影响后续保障。”谈起医保参保缴费,恩施市三岔镇居民李芸(化名)深有体会。
自2019年起,李芸一直在广东某企业上班,参加了当地的职工医保。2024年底,她从该企业辞职后未再参加医保。今年10月,李芸因病在武汉协和医院住院花去医疗费用2万多元,尽管她在当月办理了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但因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2025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2月28日),因此设置“待遇等待期”90天(以缴费到账日起开始计算),所有医疗费用均需自付。
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据州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若未按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参保后就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享受,这段时间即医保“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需参保人自行承担。
2025年以前没参保的群众是否受影响?针对广大居民关注的问题,州医保局明确,对于以往未参保的居民,只要自2025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起,在每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缴纳相应年度的医保费,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
两类“等待期”叠加,最长超半年
为什么要设置“待遇等待期”?据州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我国居民医保并非强制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是为防止“平时不参保,病了才缴费”的不公平现象,保护所有按时参保缴费居民的利益,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健康运行,保障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据介绍,“待遇等待期”分为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两类。固定等待期为3个月,是所有未按时参保人员的“基础门槛”,且不可通过缴纳修复。变动等待期则与断保年限挂钩,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这意味着,长期断保人员可能面临更长的等待时间。
考虑到参保人实际情况,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但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追溯,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固定等待期3个月,至少需要等待6个月。
以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居民黄先生为例,他2025年中断参保缴费,2025年12月28日办理了2026年度参保缴费手续,那么他从2026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以待遇享受起始期2026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90天)。2027年度参保时在集中征缴期参保,不再有“待遇等待期”。
医保部门提醒,参保缴费生效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而非参保登记时间。
千万别错过集中征缴期
医保是家庭幸福的“保护伞”,广大居民需在集中征缴期内按时参保缴费,不断保、不漏保,方能确保医保待遇不间断。
2026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6年2月28日。广大居民务必牢记每年固定的集中缴费时间段,并在此期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避免出现医保待遇保障“空窗期”。按照国家及省要求,我州将用3年时间,逐步把集中征缴期统一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目前,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已过半,参保人可通过鄂汇办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缴费;也可到税务服务大厅、协议代征银行网点等线下缴费。
如果由于自身原因错过集中征缴期导致断缴,应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中断缴费产生“待遇等待期”,影响医保待遇及时享受。在设立约束机制的同时,我州也建立了参保正向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提高总额不超过本统筹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以此鼓励居民持续参保,共筑健康防线。
医保是家庭健康的“保护伞”,请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中断,可能面临“生病无医保报销”的风险和长达数月甚至半年的医保“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