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几百万遗产却舍不得买块墓?民政局这波“吃绝户”吃相太难看】 上海有个事儿挺让人寒心的,46岁的蒋女士病故,因为无儿无女父母双亡,名下的房子票子按法律全归了虹口区民政局。这本来是法律规定,没啥好说的。但离谱的是,她表弟想用她留下的遗产给她买个墓地、办个追思会,民政局那官腔打得我是开了眼了:先交书面申请,费用必须“在合理范围内”,而且丑话说前头,以后的墓地维护费,民政局一分不出,得表弟自己掏。 这算盘打得简直是叮当响,接收遗产的时候,民政局比亲儿子还积极,上海一套房加存款,几百万是有的吧?等到了该花钱给死者体面的时候,立马变成了铁公鸡。收钱的时候是“国家替你管”,花钱的时候是“严格审批”。只继承权利不继承义务,连死人最后一点安葬费都要卡,这哪是公共服务,这分明就是合法的“吃绝户”。 看来大家以后真不用操心什么不婚不育率高了。在财政眼里,这些孤寡离世的中产阶级根本不是社会问题,而是行走的“待接收资产”。你奋斗一辈子,以为是给自己活的,最后才发现,你是在给区民政局打了一辈子长工,最后连买个盒子的钱,都得看局长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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