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郭佳)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入推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提升准入服务效能,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聚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3个方面,提出3条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举措。并围绕全面梳理自查涉市场准入相关规定文件、推动文件修改废止工作、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3个方面,提出3条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工作举措。
同时,从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2个方面,提出2条全面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举措。聚力推动市场准入效能提升、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信息公开机制4个方面,提出4条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落细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不合理准入限制和违规设置的准入障碍,逐步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加快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