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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平碉楼(35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平碉楼(35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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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平碉楼(35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文字解读

一、公布的背景

开平碉楼与村落于2007年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开平碉楼是集防卫、居住与中西建筑艺术于一体的特色乡土建筑,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的开平碉楼共35处,分布于开平市塘口镇、赤坎镇、百合镇、蚬冈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与艺术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划定并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平碉楼(35座)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切实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及风貌协调。

二、公布的依据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为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管理提供根本法律遵循。

广东省层面: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平碉楼(35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粤文旅革〔2025〕54号),明确广东省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划定并公布具体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三、意义及作用

保障文物安全:划定“保护范围”,明确禁止性规定与审批流程,防范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危害开平碉楼的安全。

确保风貌协调:划定“建设控制地带”,避免建设活动破坏开平碉楼周边历史环境,保护开平碉楼的建筑特色与村落风貌。

四、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保护范围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经国家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平碉楼(35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公布情况

序号

名称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锦江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31米,向西30米,向北15米,向南4米至巷道中间。

面积:1637.90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41米至河流边缘,向南22米至民居巷道中间,向西45米至村落边缘,向北18米至河流边缘。

面积:4967.28平方米。

2

瑞石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10米,向西48米,向北10米,向南5米至巷道中间。面积:1637.90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39米至河流边缘,向南12米至民居巷道中间,向西45米至村落边缘,向北17米至河流边缘。面积:4967.2845平方米。

3

升峰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48米,向西10米,向北13米,向南4米至巷道中间。

面积:1637.90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41米至河流边缘,向南12米至民居巷道中间,向西45米至村落边缘,向北14米至河流边缘。

面积:4967.28平方米。

4

保安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南延伸10米,向西南2米至民居外墙,向西北延伸10米,向东北延伸10米。面积:594.76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11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南12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北延伸12米,向东北延伸17米。面积:1912.23平方米。

5

保障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为10米。面积:657.3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25米,向南9米至道路中线,向西25米,向北25米。面积:3852.11平方米。

6

昌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南1米至巷道中间,向东1米至道路边缘,向北1米至巷道中间,向西34米至巷道中间。面积:606.6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延伸20米,向南延伸13米,向西20米至巷道中间,向北延伸8米至巷道中间。面积:2333.2平方米。

7

莞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南49米,向西、北、东延伸10米。面积:3651.7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北延伸30米,向西延伸15米至巷道中间。面积:9027.9平方米。

8

河东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东、南、西、北延伸各10米。面积:678.46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延伸30米,向南延伸40米至道路中间,向西延伸20米。面积:6669.51平方米。

9

惠安楼

从建筑物外缘肉外延伸,向东北、东南、西北、西南方向各延伸10米。面积:729.97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延伸10米,向东南延伸6米,向西南延伸13米至道路中线延长线,向西北延伸15米。面积:1679.86平方米。

10

骏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南延伸1米至巷道中间,向东延伸34米至道路边缘,向北延伸1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延伸1米至巷道中间。面积:606.6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延伸20米,向南延伸13米,向西延伸20米至巷道中间,向北延伸8米至巷道中间。面积:2333.2平方米。

11

林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10米。

面积:1189.71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20米,向南15米,向西20米,向北17米。面积:3816.8平方米。

12

敏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1米至巷道中间,向南1米至巷道中间,向西16米至道路中线,向北1米至巷道中间。面积:503.18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30米至村落边缘,向南26米至巷道中间,向西30米,向北20米。面积:5288.9平方米。

13

庆临里北门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西两个方向为5米,向南、北两个方向1米至道路边缘。面积:99.7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20米,向南3米至道路边缘,向西20米,向北3米至道路边缘。面积:621.5平方米。

14

庆临里南门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为10米。面积:666.67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10米至道路中心线,向南20米,向西20米,向北19米至道路中线。面积:3000.65平方米。

15

天禄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南1米,向西南1米至道路中线,向西北15米至草坪,向东北1米至道路中线。面积:259.9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34米至道路中线,向西南21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北18米至建筑外墙,向东北23米至巷道中间。面积:3734.9平方米。

16

信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东南、西北、西南方向各延伸5米。

面积:352.4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延伸17米至巷道中间,向南延伸23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延伸14米至道路中间,向北延伸24米至巷道中间。面积:1270.7平方米。

17

耀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北延伸49米,向西、南、东各延伸10米。面积:3651.7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北延伸30米,向西延伸15米至巷道中间。面积9027.9平方米。

18

祯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南延伸7米,向西南8米至民居边缘,向西北1米至巷道中间,向东北1米至巷道中间。面积:616.80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延伸20米,向西南6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北20米至民居外墙及巷道中间,向东北26米至巷道中间。面积:1001.39平方米。

19

迎龙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4米至巷道中间,向东南8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南2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北12米至巷道中间。面积:468.77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9米至民居外墙及巷道中间,向东南10米至民居外墙及巷道中间,向西南12米至民居外墙及巷道中间,向西北7米至民居外墙及巷道中间。面积:1251.92平方米。

20

安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西北两个方向为5米,向东南6米,向西南15米。面积:291.1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西南10米,向东北、东南、西北三个方向15米。面积:2652.47平方米。

21

方氏灯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西北、东南、西南方向20米。面积:2001.69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延伸,向东北、西北、东南、西南方向20米。

面积:5179.28平方米。

22

官生居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1米至巷道边缘,向东南2米至民居西侧边缘,向西南1米至巷道边缘,向西北4米至巷道边缘。面积:197.49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13米至巷道边缘、向东南10米至民居东侧边缘,向西南10米,向西北5米。面积:879.98平方米。

23

居安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西北、西南两个方向为7米,向东南9米,向东北14米。面积:291.1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西南10米,向东北、东南、西北三个方向15米。面积:2361.35平方米。

24

澜生居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2米至民居外墙,向东南延伸7米,向西南延伸5米,向东北延伸4米。

面积:716.08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13米至巷道中间,向东南延伸3米,向西南延伸10米,向西北延伸10米。

面积:1423.65平方米。

25

龙胜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西北、西南延伸5米,向东南延伸8米至道路边缘。面积:1441.05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西南延伸11米,向东南延伸49米,向西北延伸6米。面积:2853.17平方米。

26

铭石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25米至逸农庐围墙,向东南12米至庭院围墙,向西南9米至庭院围墙,向西北6米至庭院围墙。面积:1544.8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5米,向西南7米,向西北9米,向东北20米至河流边缘。

面积:1962平方米。

27

球安居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西北延伸4米至灌溉渠边缘,向西南延伸15米至道路边缘,向东南延伸6米,向东北延伸5米。面积:482.5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西北延伸12米,向西南延伸12米,向东南延伸7米至民居外墙,向东北延伸10米。面积:1322.08平方米。

28

养闲别墅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西北延伸13米至道路边缘,向西南延伸6米,向东南延伸9米至道路边缘,向东北延伸7米至道路边缘。面积:450.29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西北延伸15米,向西南延伸12米,向东南延伸15米,向东北延伸11米。面积:1712.56平方米。

29

耀光别墅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西北延伸4米至灌溉渠边缘,向西南延伸4米至道路边缘,向东南延伸6米,向东北延伸17米。面积:482.5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西北延伸12米,向西南延伸12米,向东南延伸7米民居外墙,向东北延伸10米。面积:1322.08平方米。

30

叶生居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2米至池塘边缘,向东南2米至池塘边缘,向西北2米至池塘边缘,向西南2米至建筑边缘。面积:363.6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5米,向东南10米至池塘边缘,向西南12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北21米。

面积:1398.5平方米。

31

逸农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5米至庭院围墙,向东南15米至庭院围墙,向西南30米至铭石楼围墙,向西北5米至庭院围墙。面积:1544.8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5米,向西南7米,向西北7米至河流边缘,向东北19米至河流边缘。

面积:1962平方米。

32

云幻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延伸14米、向西北延伸5米、向西南延伸18米、向东南延伸11米至庭院围墙。面积:1441.05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北17米至河流边缘,向东南8米,向西南16米,向西北33米。

面积:2853.17平方米。

33

湛庐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南1米至巷道中间,向西南2米至巷道边缘,向西北1米至巷道中间,向东北1米至巷道中间。面积:152.13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20米,向西南26米至道路中线,向西北22米至建筑外墙,向东北26米至建筑外墙。积:3291.16平方米。

34

振安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南4米至庭院围墙,向西南5米至庭院围墙,向西北1米至庭院围墙,向东北1米至庭院围墙。面积:112.63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15米,向西南21米,向西北5米,向东北10米。面积:1159.23平方米。

35

竹林楼

从建筑物外缘向外延伸,向东北5米,向东南5米至庭院围墙,向西南1米至铭石楼围墙,向西北5米。面积:1544.8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向东南10米,向西南8米,向西北13米至河流边缘,向东北10米。

面积:1962平方米。

文件解读单位: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解读时间: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