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残忍虐死2岁儿子被判18年 恶魔在人间!水管插入肛门灌水、捏拽生殖器…台湾男子对不满2岁儿子施虐致死,被判18年还不服观察者网的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消息,台湾31岁男子陈某,因不满2岁的幼子 “不服管教”,对这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残忍施虐。他对孩子做的简直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直至一次在饭店房间内,他用拳头猛捶刚吃过饭的孩子上腹部,还以手掌重重按压,直接导致孩子肝损伤、胃破裂,进而引发腹膜炎及败血性休克,最终送医不治身亡。法院审理后,以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判处陈某18年有期徒刑。令人不齿的是,陈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竟声称判决未考量其年幼女儿的利益。好在台南法院及最高法院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年幼的女儿能在这样的父亲身边存活,已是万幸。用女儿的利益当作减罪借口,何其荒谬——对女儿而言,最大的生命威胁恰恰来自他本人!如此漠视生命、虐待至亲的人,根本不配拥有为人父母的资格。类似的惨剧早已敲响警钟。此前贵州一男子长期家暴,妻子不堪忍受提出离婚,他竟在离婚冷静期的第二日,丧心病狂地给亲生儿女灌服农药,残忍毒杀亲子。都说“虎毒不食子”,可这些施暴者的恶行,比猛虎更冷血、更残忍,完全突破了人性的底线。家暴从不是“家务事”,而是摧毁生命、撕裂家庭的恶性犯罪。更值得警惕的是,家暴具有极强的成瘾性和升级性,绝无“改过自新”的侥幸。遇到家暴男,千万不要抱有“他会变好”的幻想,不要拿付不起的代价去赌他们的底线。珍惜生命,远离家暴者。面对家暴,零容忍是唯一的态度,及时止损是最好的自保。愿法律能成为弱者最坚实的后盾,愿每一个生命都能远离暴力阴影,在安全与尊重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