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利用职权便利不正当所得11亿。从这两个数字就能看到违法者的疯狂。而且,所有人都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行贿者以行贿方式换取到的利益,必定是所付出的数倍、甚至无数倍”,所以,受贿者给国家和公众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因为这些损失中不仅包括了利益损失,也包括了这种疯狂行径在社会环境中造成的恶劣影响。 这一案例也以更为鲜明的方式,再次做出了警示:人的“用权力置换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欲望,一旦被打开、失控,就是没有止境的,就会愈演愈烈。 所以,持续依法提升反腐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让其实现监督、管理、预警、惩处、保护各种功能并重,也都同步成为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常态化存在。以实现,有针对性地增强易薄弱的环节、保持对人性中的弱点的遏制能力、有规划地分布于社会工作全链条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