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金昊(26 岁,河北孟村县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与受害人刘某某(25 岁)系高中至大学同学,自由恋爱后结婚并育有一子(3 岁)。据家属透露,二人婚姻后期出现裂痕,金昊与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对方 “逼婚” 让家庭矛盾彻底爆发。 案件导火索发生在 2025 年 8 月 21 日:刘某某发现金昊与异性的暧昧信息,双方起争执,情绪失控的金昊持铁棍持续殴打刘某某,还将其头部撞向地面,导致刘某某身体多处骨折、颅内出血。8 月 22 日凌晨 3 时,金昊再次用铁棍击打刘某某腰部后,带着年幼儿子离开现场,将重伤的刘某某独自留在家中。 当日清晨 7 时许,金昊与父母返回住所时,发现刘某某已无生命迹象。为掩盖罪行,金昊母亲张杰(48 岁)立即清理现场:扔掉作案铁棍、擦拭血迹、为刘某某更换衣物,还拔除家中监控存储卡、注销相关手机卡,试图销毁关键证据。随后,金昊一家将尸体送往医院,伪造 “心梗” 死亡假象,直至受害人父亲发现女儿全身伤痕、脑部淤血后,于 7 时 49 分果断报警。 警方接警后迅速介入,8 月 24 日将金昊、张杰抓获并刑事拘留,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并未怀有身孕。案件因需公正审理,由沧州市公安局指定肃宁县公安局侦办,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对金昊、张杰提起公诉。 庭审中查明,刘某某长期遭受金昊家暴,为留住孩子抚养权一直隐忍,夏天穿长袖遮挡伤痕,受伤后谎称是意外摔伤。而金昊作案后毫无悔意,其母张杰的毁证行为严重阻碍案件侦查。2025 年 12 月 9 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金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杰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2 个月,依法维护了司法公正与被害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