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妻子不忠,被丈夫拍下证据后,她便提起了离婚。法院并没有判离婚,但随后两人分居,满一年后,妻子又再次提起离婚。丈夫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妻子赔偿赔偿丈夫8000元。谁知道丈夫觉得赔得太少了,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丈夫觉得妻子的相好是一名公职人员,怎么样也该多赔偿自己一些,毕竟对方搞得自己家破人亡,这么一点钱,不可能了事。 丈夫上诉时,拿出了之前拍的证据,还反复强调对方的公职身份,认为对方有稳定收入,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他在法庭上情绪很激动,说起这段婚姻里的委屈,眼眶都红了,觉得自己好好的家被搅散,8000块根本弥补不了心里的伤害和这段时间的损失。 妻子这边却不认可,说自己已经按法院要求做出赔偿,当初的过错确实不对,但也付出了代价,分居的一年里自己也过得不容易,没能力再拿出更多钱。她提到两人婚姻早就有矛盾,不全是自己的问题,只是过错方在自己,才愿意接受赔偿判决。 涉事的公职人员始终没出面,相关部门也没传来调查消息,大家猜测可能对方只是个人感情问题,没涉及违纪违法,所以没被追究工作上的责任。丈夫的上诉诉求,法院还是结合双方经济情况和过错程度考量,维持了原判,没同意增加赔偿。 丈夫得知结果后特别失落,觉得自己的委屈没处说,可法律讲究证据和规定,不是凭情绪就能改变判决。这段纠纷闹了这么久,两边都耗得疲惫,到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来源:法治进行时 2025-11-30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