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找谁说理去!江西抚州,一男子向女友支付60余万彩礼等费用,可双方仅同居4天,女友就提出分手,男子要求退还彩礼遭拒,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今年3月5日,吴先生和周女士经相亲介绍认识,一个多月后,两家人定亲,吴先生支付了包括38万8彩礼等共计60余万元。 4月25日,周女士到了吴先生工作的地方,两人在一起同居了四天,眼看婚事将近,不料,周女士却直接跑回了老家。 不仅如此,周女士还直接表示分手,说两人性格不合,还说吴先生谎报了收入,一个月只有7000余元。 吴先生多次劝说,周女士就是不同意结婚,没有办法,他只好要求对方偿还一应开销。 可周女士却说这都是正常交往产生的费用,最多退一半,因为她也遭受了损失。 吴先生无法接受,就将周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60余万里有一部分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不算彩礼,一共被认定为彩礼性质的金额为54万余元。 考虑到周女士的实际情况,法院认定周女士应当偿还90%的彩礼费用,也就是48万余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周女士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双方仅仅同居四天,周女士就获得了10余万收益,吴先生十分郁闷,恐怕下次找对象一定会格外慎重了。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也引发了热议,不少人认为法官的判决有失偏颇,明明双方还没有结婚,周女士就该全额退款,哪怕有赔偿,也不该是十几万,这可是很多普通人两三年的收入。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