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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泡温泉的人得注意了!”浙江杭州,一女子和男友在闲暇之余,前往当地一家温泉度假

“爱泡温泉的人得注意了!”浙江杭州,一女子和男友在闲暇之余,前往当地一家温泉度假村泡温泉放松身心。然而回到家后,女子却发觉私 处瘙痒难忍,她一度怀疑是男友将疾病传染给了自己。后来经过检查,才得知是自己患上了阴道炎,而感染源头极有可能是温泉里的水有问题。网友不禁发问:“这笔账该算谁的?” 事情是这样的,杭州姑娘阿静和男友忙碌了大半年,特意选了个周末的日子到周边的温泉度假村放松。 泡在热气腾腾的池子里,那一刻,两人感觉所有的疲惫都消散殆尽。 可谁能料到,回家当晚,阿静就感觉私处隐隐作痒。 起初,阿静没太当回事,以为是旅途劳顿所致。 可过了两天,情况愈发严重——下面痒得她坐立不安,上班时忍不住想挠,晚上更是难以入眠,白带也变得又多又黄,还散发着异味。 阿静越想越心慌,忍不住怀疑:“难道是男朋友传染了什么病给我?” 两人为此还闹了点小别扭,男友更是满心委屈。 最终,实在忍受不了的阿静赶忙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显示,阿静患上了细菌性阴道炎。 医生在仔细询问阿静的近况后,一句话点醒了她:“感染源头大概率是温泉水!” 原来,正规温泉虽会进行消毒,但旅游旺季时人太多,水质很难时刻达标。 要是有患病的人泡过,水里就可能潜藏着致病菌,从而导致其他人感染。 阿静越想越气愤,自己花钱消费,却惹上病遭了罪,温泉店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对此,广大网友纷纷发表看法。有的人觉得,像游泳、温泉这类场所,尽量别去,毕竟你不清楚里面有没有人患有传染病。当然,这也不能全靠运气,万一感染了,不就是自讨苦吃嘛。 “进入这类场所消费又不用健康证,即便商家再怎么防范,还是存在很大漏洞。所以,想要保护自己,还是不去为妙。” 当然,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像温泉店这种面向大众的经营场所,对前来消费的顾客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提供符合卫生标准服务的义务,这可不是随便消消毒就能敷衍过去的。 如果顾客在泡温泉期间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温泉店要承担侵权责任。 但话说回来,对于消费者而言,维权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行,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比如消费凭证、医院诊断证明、就医记录,要是能拿到当时温泉水质不合格的检测报告,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总的来说,只有这类商家多一份责任心,把卫生消毒工作落到实处,才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于消费者而言,也要多一份警惕,事先查看店家的网评和口碑,再做决定。 如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也要在保留证据的前提下,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毕竟,舒心又安全的消费体验,才是大家真正想要的。 你又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