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鸣笛无效轧到睡狗我也是喜欢动物的人,但在这件事上应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置,而不是在互联网上赛博升堂,谁的声音大就算谁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狗主人作为饲养人,负有对宠物狗采取安全措施(如拴绳、佩戴嘴套)并妥善管理的法定义务。不拴绳的宠物狗在道路上睡觉,属于典型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违反了管理规定,是造成本次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狗主人大概率会被判定为主要过错方。司机在发现道路上的宠物狗后鸣笛,已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在鸣笛无效后,其继续行驶碾压到狗,是否构成过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道路情况允许其采取避让措施而未采取,则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一定过错;但除非有证据证明车主存在明显过失,如超速或分心驾驶,否则责任较小或无需承担责任。每次网上涉及到宠物的议题,就会出现很多将“狗权置于人权之上”的不理性声音。宠物饲养者与普通民众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少情况下都是不文明饲养宠物导致的。我自己就见过在北京四环内有人饲养禁养的大型犬,遛狗时不拴绳、不清理狗粪,遭到其他住户合理质疑时就破口大骂的不文明行为。真心爱宠物,就要对宠物负责,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公共安全和环境负责。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宠溺你的宠物。很多时候宠物的悲剧,背后都有一个不负责任的饲主。
全网吵翻的不是狗命也不是人命,而是“正当防卫”为啥越守越糊涂?狗先咬人,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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