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理?山东烟台,同一公交公司的两辆公交车相撞,保险公司却以交强险不赔被保险人自

树说历史 2025-11-30 09:49:52

谁有理?山东烟台,同一公交公司的两辆公交车相撞,保险公司却以交强险不赔被保险人自己财产为由拒绝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份,公交司机张某在倒车时没有注意到后方有车,结果不小心撞到了后面缓缓驶来的一辆公交车,导致后车挡风玻璃破损。   事发后,公交公司随即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要求按照交强险进行赔付。   可保险公司却直接表示拒绝,称这是公交公司内部损失,不符合赔偿标准。   公交公司没有忍气吞声,直接将对方告上了法庭,不料,法庭上保险公司还是坚持强调是张某自己撞得后车,即便有责任也该由张某承担。   法院审理认定,两辆公交车虽然同属一家公司,但两个驾驶员都是行为个体,符合第三人的身份特征,因此保险公司还是要进行赔付,法院最终判处保险公司支付公交公司2000元定损资金。   至于保险公司强调的张某个人行为引发的碰撞,由于没能提交具体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纳。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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