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男子中奖10万被拒兑,老板称“彩票钱没付”,民警判决大快人心! “我中了!我

柳浪闻莺声 2025-11-28 13:17:34

金华男子中奖10万被拒兑,老板称“彩票钱没付”,民警判决大快人心! “我中了!我中了10万!”浙江金华一家彩票店内,一名男子举着刮刮乐彩票兴奋地欢呼。可这份喜悦仅仅持续了几分钟,就被店老板一盆冷水浇灭:“你高兴得太早了,这彩票你还没付钱呢,它是我的 一、中奖喜悦转瞬即逝,老板一句话引发争执 据了解,事发当天下午,该男子在金华某彩票店选购了几张刮刮乐。在刮开其中一张后,他惊喜地发现自己中了10万元大奖。然而,当他向老板兑奖时,却遭到了拒绝。 老板理直气壮地表示:“你还没付这张彩票的钱,按照规定,没付款的彩票不算成交,所以中奖彩票还是属于我的。”男子顿时傻眼,坚称自己只是还没来得及付款,并非有意逃单。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气愤之下,男子掏出手机报警,要求民警主持公道。 二、民警现场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民警赶到现场后,分别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调取了店内监控。监控画面显示,男子确实先刮开了彩票,随后才发现中奖,而付款环节确实尚未完成。 但细心的民警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在刮彩票前,老板并未明确告知必须先付款后刮奖,也未制止男子的刮奖行为。而在男子刮奖过程中,老板就在一旁观看,并未提出异议。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彩票店并没有明显的“先付款后刮奖”提示标识。民警还询问了其他顾客,多数人表示,在该店购彩时,通常是先选票、刮奖,后付款。 三、民警依法判决,网友纷纷点赞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民警做出了如下判决: 彩票所有权归购彩者所有,店老板必须依法兑付奖金。 民警解释道: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买卖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当老板将彩票交给男子刮奖时,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付款是合同履行环节,不影响合同成立。 更重要的是,老板在男子刮奖过程中全程未制止,构成了“默示同意”。如果店家有特殊规定,必须提前明确告知,否则视为接受交易习惯。 判决一出,围观群众纷纷鼓掌叫好。店老板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如数兑付了奖金。 四、法律专家解读:判决体现公平原则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的判决体现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商家在顾客中奖后以“未付款”为由收回彩票,将打开一扇恶意违约的大门——商家可能会在顾客未中奖时要求付款,中奖时则拒绝承认交易。 更重要的是,这种判决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在日常生活中,先体验后付款的交易模式十分常见,如果每个商家都在顾客获得利益后反悔,市场秩序将荡然无存。 五、网友热议:诚信是经营之本 此事在网络上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多数网友支持民警的判决: “支持民警!如果没中奖,老板会不要钱吗?明显是看人中奖了眼红。” “诚信经营是根本,老板这波操作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 “判决大快人心!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也有网友提醒:“大家购彩时最好先付款再刮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商家也应在店内明确公示交易规则。” 这起事件虽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却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在利益面前,诚信更显珍贵;而法律的公正判决,正是守护这份诚信的最后防线。 这起事件您怎么看?您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消费纠纷?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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