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到底有多大分别?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在电视剧和小说中,经常会出现御史这个官职,有些对古代官制描写比较细致的还会提到“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这两个称号。 别看就差一个字,实际权力和干活的地方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说是天壤之别一点都不夸张,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官场角色。 先说说左都御史,这可是实打实的京官里的“纪检一把手”,正经在朝廷中枢上班的核心官员。清朝的都察院是管全国监察的最高机构,有点像现在的纪检监察+最高检的结合体,而左都御史就是这个机构的掌院老大,所有监察事务都得听他调度。 他的日常活儿特别明确,就是盯着全国的大小官员,上到军机大臣、下到地方知县,谁要是贪赃枉法、办事不力,或者敢在皇上面前说瞎话,左都御史都能直接上书弹劾,而且不用绕弯子,能直接把折子递到皇帝跟前。 不光能弹劾人,遇到重大案件,比如涉及高官的谋反案、贪污大案,左都御史还得牵头和刑部、大理寺一起“三司会审”,相当于既管监察又管部分司法,权力着实不小。 而且清朝向来以左为尊,左都御史的地位在都察院里是绝对的核心,手下管着一堆监察御史,整个监察体系都得围着他转,是真正手握实权的朝廷重臣。 而右都御史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它根本不是都察院里的常设官职,更像是个“荣誉头衔+权力加持包”,专门给地方上的封疆大吏预备的。 清朝那些手握重兵、管辖一省或好几省的总督,比如直隶总督、两江总督,朝廷都会给他们加个右都御史的衔,说白了就是给这些地方大佬“镀金”,让他们办事更名正言顺。 这些总督本来的活儿是管地方的军政和民政,比如平定叛乱、治理水患、征收赋税,加了右都御史的衔之后,就额外获得了监察地方官员的权力。比如辖区里的知府、知县要是不作为或者贪污,总督不用特意请示中央,就能以右都御史的身份直接弹劾,甚至先斩后奏(当然得是特殊情况)。 而且有了这个头衔,总督跟中央对接的时候身份也更对等,跟都察院的官员打交道时不用矮一头,相当于朝廷给地方总督的权力上了个“双保险”。 这两者最核心的区别就是“实职”和“加衔”的差异。左都御史是正经在都察院坐班的“职业纪检官”,编制就在中央,天天琢磨的都是怎么监督百官、维护朝廷纲纪;右都御史则是地方总督的“兼职头衔”,编制在地方,核心工作还是治理地方,监察只是附带的权力。 虽然从官阶上看,两者都是朝廷的一品大员,但实际管的事儿、能调动的资源完全不是一个路子。左都御史能弹劾包括总督在内的所有官员,哪怕对方顶着右都御史的衔,只要犯了错,左都御史照样能上书参他;而右都御史(总督)的监察权只能管自己辖区内的官员,想弹劾朝中大臣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得联合其他官员或者通过左都御史转奏。 还有个很有意思的点,左都御史都是科举出身、深谙礼法的文官,一辈子都在中央官场摸爬滚打,熟悉监察制度和朝廷规矩;而能拿到右都御史衔的总督,要么是战功赫赫的武将,要么是治理地方有突出政绩的能臣,都是军政复合型人才,常年在地方上处理繁杂的实务。 这两种官员碰面的时候,表面上平起平坐,但左都御史占着“中央监察”的名分,说话更有分量;总督则握着地方的军政实权,底气也足,算是各有各的优势。 所以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能分清了,要是演到京城御史弹劾奸臣、跟皇帝当面谏言,那大概率是左都御史或者他手下的监察御史;要是演到地方大员在辖区里整顿吏治、弹劾贪官,还能直接调动军队,那这个官员肯定是顶着右都御史衔的总督。这一字之差,背后是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是监察专职与军政实务的分工,说它天壤之别,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