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26,简称“科森科技”)11月22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高管于11月21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其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徐金根、时任财务总监向雪梅、时任董事瞿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科森科技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两大方面。一是2018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与江苏唯士达智能检测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唯士达”)、江苏盈智融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购销关联交易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追加审议并于4月29日对外披露,且相关公告存在关联交易金额披露错误的情形。二是2022年,公司以购销往来款名义向唯士达支付资金并于当期收回,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笔资金占用周期为1至4天,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金根,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向雪梅对上述两项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瞿李平对关联交易信披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违规类型
发生时间
涉及关联方
主要违规行为
责任人
违反法规依据
未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
2018年至2024年
唯士达、江苏盈智融科技、东台科盛餐饮
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存在关联交易金额披露错误
徐金根、向雪梅、瞿李平
2007年及2021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2年
唯士达
以购销往来款名义支付资金构成非经营性占用,未履行披露义务
徐金根、向雪梅
2021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科森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告同时明确,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