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SU7 OTA召回引争议:三大焦点厘清召回与OTA边界 9月19日,小米汽车宣布召回11.7万辆SU7,此次召回无需物理换件,仅通过OTA升级提升辅助驾驶可靠性,却因“召回前提”“召回性质”“OTA与召回关系”三大问题引发市场热议。 1. 召回核心前提:存在安全缺陷,与方式无关 OTA是对车载系统的线上升级技术,可作为召回手段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截至2024年底,企业报告OTA升级活动达4047份,涉及4.86亿辆次;2024年OTA召回19次,涉车406.8万辆,同比增长246.8%。 但OTA的线上属性不代表产品无缺陷。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徐旻指出,召回与否取决于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与线上线下消除方式无关。根据《汽车召回用户指南》,召回是生产者免费消除缺陷的活动,而缺陷指因设计等原因导致的普遍安全隐患。此次小米SU7召回便因L2高速领航辅助驾驶在极端场景下的识别、预警或处置不足,存在碰撞风险,符合“安全缺陷”定义。 2. 召回性质:非主动发起,属“受调查影响召回” 多数召回由企业主动发起,体现责任意识,但也存在被动召回情形。根据国标GB/T 39061—2020,召回编号中的“V”“I”“O”分别代表主动召回、受调查影响召回、责令召回。 小米此次召回编号为“S2025M0149I”和“S2025M0150I”,其中“ I ”明确其为受调查影响召回,即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后开展。反观近期一汽丰田、小鹏汽车等企业的召回,编号均含“V”,属主动召回。 3. OTA是手段非目的:不能等同或代替召回 OTA因便捷性被广泛用于召回场景,特斯拉便是典型——其曾通过OTA解决触摸屏故障、系统缺陷等问题,仅在硬件故障时选择线下召回。数据显示,2019年OTA为整车厂节约165亿美元售后支出。 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肖凌云明确表示:“OTA只是召回的技术方式,不等同于召回,更不能代替召回”。部分厂商对软件问题采用“隐性召回”,逃避正规召回程序。2020年起,国家要求OTA升级需备案;2024年新规进一步明确,OTA消除缺陷需按召回程序实施,涉及参数变更需先获许可。业内人士强调,是否召回看缺陷是否存在,OTA可用于升级或消缺,二者不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