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这案子,好像是被告律师发现原告方的一位伤者的伤口不是剔骨刀造成,而是可能剪刀造成的。 如果原告方带了剪刀去被告家里打砸围殴,那被告的反击就应该是毫无疑问的正当防卫。 被告律师发现原告有人伤口是剪刀所伤,被告是杀鱼刀,那剪刀就是原告方一人带入现场的,为了把被告定为“故意伤害罪”,所以有人就藏了剪刀,剪刀伤。 公安机关作为专业执法机关,不可能不认识剪刀伤,而是有意遮盖事实真相。 原告方发现误伤了自己人,就把剪刀收起来了,法庭上没有提交剪刀,原告的伤口是剪刀的伤,并且被告的剔骨刀上没有韩军的DNA,更说明另有凶手,此伤和被告没有关系。 你揭示的问题懂的都知道不复杂,就不知道真相是什么。 律师的作用就在这里以避免漏判误判选边判,司法公正其实是很难做到的。
闹大了!11月18日,山西狗咬人案的辩护李圣律师,刚把“收到死亡威胁”的事摆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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