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女子的妈妈和哥哥来家里住了两三天,被婆婆嫌弃,说家里食材都吃空了,还说这

胡萝卜说法 2025-11-19 11:16:08

石家庄,女子的妈妈和哥哥来家里住了两三天,被婆婆嫌弃,说家里食材都吃空了,还说这是自己家,凭什么他们来?女子也反驳道,你可以说我,但是不能说他们,食材没有了,可以买,你凭什么在我的家里嫌弃我的娘家人? 女子刚生完孩子不久,身体还有点虚弱。老公有事,因此婆婆就主动来家里帮忙带孩子,看得出来一家人还是比较和谐的。 婆婆有点精打细算,喜欢节约,不允许女子铺张浪费。 女子也忍住了,觉得老年人是时代造就了他们这样的想法,自己也不便和她辩论,毕竟有代沟。 最近自己的妈妈和哥哥要来看自己,她特别高兴,赶紧收拾了两间屋子出来,好让他们来后能够吃好住好。 婆婆知道后心中有点不悦,但是没有表露出来,毕竟对方来就吃顿饭的事情,何必把事情闹僵呢? 可是超出了婆婆的预估,女子的妈妈和哥哥一住就是两三天,因为也想和小娃娃亲近亲近,那毕竟是自己的血脉呀。 另外,也想多和自己的女儿待一待,毕竟女儿出嫁了,回娘家的时候就少了。知道她带着孩子比较累,婆婆虽然在帮带,但也知道自己女儿只是她的媳妇,容忍度肯定不够,时常还会唠叨,让女儿受气。 所以妈妈和哥哥就决定多待两三天,多陪陪自己的女儿和妹妹,让她看到娘家人来后,能够把不开心的事情说一说,大家也可以开导开导,让女子过得从内到外都开心起来。 可是婆婆发现亲家母吃了饭不走后,脸色就沉了下来,觉得他们在这里又是吃又是住,并且吃得还比平时好一些,这笔开销可不小,心疼得不得了。 但有什么办法呢?只能给自己儿子说说,可儿子也只能偏向自己的媳妇,婆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直到亲家母和女子的哥哥走后,婆婆实在忍不住了,坐在沙发上把腿盘起来,一副女主人的架势,盯着正在带孩子的女子说道:凭什么我的家要让他们来? 女子听到这话,突然震惊起来。之前她也看出婆婆不高兴,所以直接回怼:这是我家,你搞清楚。 婆婆也不示弱,说这是自己家。 女子也直截了当,直击核心点:户口本上写你名字了吗? 婆婆自知理亏,这可不是自己家,这是儿子的家。但是她又来了一句:一住就是两三天,还来一大家子。 女子听到后更不高兴了,语气生硬地说道:什么就住两三天呀?不就吃了两三顿饭吗?怎么着了呀? 婆婆那心疼的模样,说道:吃两三顿饭,家里都吃空了,你还要买回来呀。 女子也被婆婆的话气得不行,对她的计较感到无语:不就吃点东西吗?我买回来就是了,还怕你饿得着吗? 婆婆还委屈起来,说:我不是怕我和小孙子明天没有吃的嘛,我为了谁呀?还不是为了你娃儿。 女子自然知道婆婆是为了她自己,就是抠门、小气,就是自私自利而已。 女子本来是惯着她的毛病,现在事情已经说开了,也直接表示:你可以说我,但是不能说我哥哥和妈妈,这是我的底线。 最后婆婆也不敢说话了,只是嘀嘀咕咕地唠叨了一番,并没有再讲女子哥哥和妈妈的坏话。 女子后来把视频发布了出来,是以监控画面呈现的。其实这个视频发出来的影响不太好,如果真的被自己的妈妈和哥哥看到了,他们会怎么想?会不会和婆婆之间产生矛盾?会让女子在中间更不好相处呢? 而且,如果自己透露出了婆婆的小心思,自己的老公到底会不会站在她这一边,体谅媳妇的难处呢?这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1、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女子与丈夫婚后购置、登记在两人名下,该房屋就与婆婆无法律上的所有权关系,婆婆不能以“这是自己家”为由拒绝儿媳娘家人来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五类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房屋若符合上述情形,所有权归小两口,婆婆无所有权,自然无权限制儿媳娘家人来访,其主张缺乏法律支撑。 2、法律上婆媳属于姻亲,而非直系血亲,彼此没有赡养、扶养等法定强制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等为近亲属。 婆媳仅为姻亲,不在法定近亲属范畴,无强制赡养、扶养义务,婆婆不能以食材消耗为由要求儿媳或其娘家人承担额外责任。 3、婆婆主动来帮忙带孩子并非法律规定的责任,她可选择帮忙也可拒绝。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仅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本案中女子与丈夫具备抚养能力,婆婆带娃是自愿行为,非法定义务,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4、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食材的开销,若出自女子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女子有权决定购买补充,婆婆无权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购买食材属家庭日常开支,女子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可自主处分共同财产补充食材,婆婆的干涉无法律依据。 对于这件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中安在线,2025年11月18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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