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绳在手却不拴,这不仅是不守规矩,还是公然违法! 1月15号下午,成都新都区

天马踏飞鸟过 2025-11-17 16:29:16

狗绳在手却不拴,这不仅是不守规矩,还是公然违法! 1月15号下午,成都新都区的马路上,22岁的女孩小林骑着共享单车赶路时突遭飞来横祸——一只没拴绳的白狗突然从绿化带里冲出来,直接撞上自行车。随后她连人带车摔在硬邦邦的路面上,后脑勺重重磕在路牙子上,鲜血瞬间渗了出来,身体不停抽搐,没几秒就昏了过去。 路过车主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这惊魂的一幕。视频里,狗窜出去后,一个中年男人攥着牵引绳在后面追,却始终没追上。这人大概是狗主人,只是不想负责躲着不主动认账(按常理,以今天的监控覆盖和侦查技术,只要警方尽职尽责,当然是能够尽快找到肇事狗主人的)。 小林被120紧急送医后,直接推进了ICU。三个多小时的手术,没能挡住伤情的严重性:脊柱错位、颅内血肿,最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以后她弯腰捡个东西、提个几斤重的袋子都可能使不上劲,漫长的康复之路,还不知道要走多久。 有的狗主人觉得,不就是“没拴绳”吗?绊倒人了赔点钱不就完了?但法律从不会轻饶这种漠视规则的行为。《刑法》里明确规定,要是养犬人没拴绳伤人,放任它在公共区域乱跑,导致他人重伤,就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最高能判三年有期徒刑。而小林的九级伤残,早已达到“重伤”标准。 别以为这是危言耸听,江苏早就有过类似的案例:有个狗主人不拴绳让狗乱跑,绊倒了路人致重伤,最后不光赔了30万,还被判有期徒刑。 现在再看成都这起事儿,狗主人攥着牵引绳却不拴,说白了就是明知故犯——他省了拴绳的“麻烦”,却要让别人用这一生的健康甚至生命来买单。狗主人对拴绳的重视,就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遛狗拴绳如此简单的事,能挡住养狗的大部分风险。可偏偏有那么多狗主人,抱着“我家狗不咬人”的侥幸,把公共空间当成自家宠物的“撒欢地”。他们忘了,小区里有蹒跚学步的孩子,有耄耋之年的老人,有匆匆赶路的行人,我们的安全容不得因为狗主人的侥幸心理而飞来横祸。 现在小林还在康复室里遭罪,而那位疑似狗主人,一旦身份确认,等待他的就是巨额赔偿和可能的牢狱之灾。这根被他随手松开的牵引绳,不仅绊倒了小林,也把自己拽进了法律的麻烦中。 遛狗拴绳从来不是狗主人自己的小事,而是法律底线。它拴住的不是狗的自由,而是养犬人的责任,是我们出行在公共场合的安全感。别等撞碎了别人的人生,才想起那根被遗忘的狗绳——到了那个时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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