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女儿被判和4个姑姑平分遗产

三一瞄 2个月前 (03-27) 阅读数 2039 #推荐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公布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刘某在离婚后不久成为植物人,其四位姐姐轮流照顾他长达14年,直至刘某去世。刘某的女儿安安在其去世后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费用,并起诉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遗产,包括一套房屋和部分银行存款。

刘某的四位姐姐认为,她们对刘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分得适当遗产。法院审理后认定,尽管安安作为刘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但四位姐姐在这14年间承担了刘某的生活护理及医疗费用,展现了极大的家庭责任与亲情关怀。因此,法院判决遗产由安安和四位姑姑五人均分,各继承五分之一份额。安安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此案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尽到主要扶养义务者的认可,也反映了家庭成员间深厚的情感纽带和责任感。通过公正裁决,法院平衡了各方权益,确保了亲情与法理的和谐统一。

评论列表
  •   癫癫  发布于 2025-03-28 07:07:58  回复该评论
    真的照顾了14年的话确实是应该分一下
  •   古月  发布于 2025-03-28 07:26:07  回复该评论
    如果女儿不出钱,也不出力,那就是不孝女,应该没有继承权。
  •   啾啾快跑  发布于 2025-03-28 07:14:30  回复该评论
    是啊,植物人,照顾十四年,只是这个孩子没有良心
  •   法证  发布于 2025-03-28 06:11:58  回复该评论
    四个姑姑所做的完全可以招聘保姆代劳,难道分财产还得分给保姆吗?法院应该判决按照社会上伺候瘫痪病人的全职保姆的平均工资,算出四个姑姑伺候这段时间的总工资给四个姑姑平分。女儿仍然继承其余财产。现在这种平均分配确实很简单,但是毫无法律依据。
  •   XI剧  发布于 2025-03-28 06:44:43  回复该评论
    既遵循法律精神又照顾到公序良俗,这个判决有温度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三一瞄

三一瞄

探讨热点背后的社会现象,引发深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