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女子一人独住一家酒店,晚上10点多给前台打电话借用剪刀,40分钟后,一安保送至女子客房门口,并询问女子用剪刀做什么用,用多久。女子说剪线头,半个小时。安保说20分钟吧,剪刀用久了危险哦!而后他就在客房门口踱步,还往房间望一眼。女子觉得被侵犯,心里不安,便给前台打电话要投诉,要安保姓名,前台拒绝提供这些信息,并说酒店负责人不在需次日解决,女子很生气,将此事发布网上,引热议! 一女子去兰州办事,特意提前订了家看着还不错的酒店,11月11日入住,想着住4天能舒舒服服处理完工作。 结果没想到,就因为借一把剪刀,直接给我整出心理阴影了! 事情是这样的,11月12日那天,忙到晚上10点多,回到酒店才发现白天穿的外套袖口有点线头,看着别扭得慌,就想着找酒店借把小剪刀剪一下。 拨通前台电话后,她特意说了要借剪刀剪线头,前台当时答应得挺痛快,说会让人送上来,我就安心在房间等着了。 结果这一等,足足等了40分钟!本来都快把这事儿忘了,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我开门一看是个安保大哥,手里拿着一把剪刀。 女子刚想道谢,安保先开口质问她:你借剪刀干啥用啊?要用多久?”我赶紧说就剪个衣服线头。 没想到他直接摆摆手:这个剪刀剪不动线头。女子看了看剪刀说:剪刀挺大也很锋利,可以用。她说不知道会用多久,看安保一直问,就说得半个小时。 安保说:那你得快点,那边还等着用,就20分钟吧,用久了会很危险哦! 女子听安保说这话觉得有点奇怪,她也没多想,接过剪刀正准备关门,转头一看,这安保居然没走,还说在外等她。 女子感觉莫名其妙,一个人在外等她做事,让她有种莫大的负担,她再次让安保先行回去,自己用完就会给前台电话,机器人回头来取就可以了。 谁知,安保就在她客房门口来回踱步,还时不时往房间里望一眼!就是不走。 女子心里“咯噔”一下,瞬间就不舒服了,一个女生独住,还是在外地,这大半夜的,一个高大陌生的男人在门口守着,还往屋里瞟,也太让人膈应了吧?感觉被监视了。 本来借剪刀等了40分钟就够离谱了,现在还被堵门口“监管”使用时间,那种被侵犯隐私的感觉一下子就上来了,再加上他的语气,让她感觉受到了威胁。 心女子里又慌又气,根本没心思剪线头了,在这个酒店要住4天,如果哪天这个安保突然刷卡进入房间,做什么不轨之事…女子浮想联翩,越发恐惧。 她赶紧把门关上,反手就给前台打了电话,想问问这安保到底啥情况,要求提供他的姓名要投诉。 结果前台的回复更让我火大!说安保人员的姓名是隐私,不能透露,还说酒店负责人不在,得等第二天才能处理。 女子当时就炸了:消费者被工作人员这样不当对待,要个姓名投诉都不行?领导不在就没人管了?合着我花钱住酒店,连基本的安全感都没了? 越想越委屈,也越想越不安,她对酒店未能立刻处理这件事很不满意,她觉得这个酒店让像她一样的独行女性住客产生恐惧和安全隐患。 于是,她将这事儿发到网上了,让独身女性住店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然而,此视频发布后,轰动一时,引网友纷纷热议。 11月14日,酒店及那名安保已向女子道歉,女子已退房离开。 安保没受到处罚,仍在上班。 有人说:安保为女子安全考虑才进行提醒,并在门口守候,好心被当成驴肝肺! 有人说:这个酒店完全没有必要向客人道歉,这是一个负责任的酒店,尤其是拥有这么一个负责任的保安是这个酒店的荣幸。应该对这个保安进行褒奖! 安保有错吗?他是个负责任的保安,在酒店里自杀的人多了! 还有人说:倒不是说安保大哥有坏心眼,但换成任何一个女生,大晚上独住,借把剪刀被盘问半天,还被门口盯梢,能不害怕吗?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宾馆房间属于私密空间,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窥视他人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安保在女子明确告知用完会主动联系归还后,仍在门口逗留踱步,还刻意往房间内张望,这种行为超出了合理工作范畴,客观上侵扰了女子的私人生活安宁,符合隐私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到安保只是担心女子用剪刀存在安全隐患,主观是为确保她安全才在客房门口守候,不应被定位侵犯隐私权。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女子作为付费住客,与酒店形成住宿服务合同关系,酒店不仅要保障住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也需保障住客的心理安全感与隐私安宁。 如女子用酒店剪刀,发生意外事故,酒店仍需承担住客安全保障责任。 所以安保未执行职责,在客房门口守候,是为了保障女子人身安全着想。 但其考虑不够周全,对女子心理安全造成影响,且事后酒店未对安保采取任何约束措施。 这说明酒店存在人员管理疏漏,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