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谬了!
沈伯洋跑到德国喊流程!
纯属浪费时间!
活久见!
沈伯洋站在柏林议会里谈法律程序。
他详细说明
跨境追责需要立案、
取证和审判这些步骤。
有些国家的法律条文
确实是这样规定的。
同一个行为
需要在两个地方都违法才能追究。
他说的确实不错。
国际刑警的红色通报
只是通知,不是命令。
最终决定权在当地的法官手里。
这种场合的发言
更多是政治表演。
法律不看重演讲地点,
只看证据是否充分。
司法程序有它自己的节奏。
想要结果需要时间,
也需要扎实的材料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