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老人在小区內竟然猥亵7岁女童,事后,女童母亲报警,一审法院判决犯猥亵

梦溪分享 2025-11-11 23:14:14

河南郑州,一老人在小区內竟然猥亵7岁女童,事后,女童母亲报警,一审法院判决犯猥亵罪获刑两年,但是女童有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晚上睡觉经常做噩梦。 信息来源:奔流新闻 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是,家属看到公安材料上写“抓获归案”,可法庭判决书却说“在被告家中传唤到案”,前后差别太大,大家都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更气人的是,被告家属在小区里遇到受害人家人,竟然当众挑衅,一番话说得女童家人心里发冷,可报警后警方却没做任何处理。 小区里还有位律师出面说话了。 北京那边的王艳涛律师指出,这位60岁的殷某,2012年因为抢劫、强奸坐过监狱,2016年刚出来就没改,直接把手伸向花园里的小女孩。 这种行为,根据《刑法》第237条第三款,“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起码要判五年以上。 有的解释还说,像把手指伸进女童生殖器里,这属于“猥亵手段恶劣”,更该重判。 可现实却是,这个案子一审只判了两年,而且家属索赔的35万元民事赔偿,因为没有拿出具体的经济损失证明,也被法院不予支持。 姥姥姥爷们都说,这拿什么证据?孩子哪块钱能算账? 家属说,他们连孩子心理阴影、治疗费都没法细算,所以赔偿申请才被否。 这么一看,殷某不仅有前科、又当众犯案、受害人还不到12岁,却光判两年,零赔偿,哪能让人心服? 所以家属马上决定走流程:一边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一边对民事部分提起上诉,非要把这个案子翻个底朝天才肯罢休。 案子在网上一曝光,大家都炸锅了。 评论里直说“这判决也太轻了吧”“两年根本没起到威慑”“孩子一辈子阴影谁来背?” 舆论呼吁检察院快点抗诉,别让这种事情掉链子。 接下来要看检察院怎么说了。 如果真的能把量刑提到五年以上,至少给社会一个明白的交代;如果还维持原判,恐怕更多家长心里发毛:谁把孩子放小区,都得提心吊胆。 希望法院判刑要重些,让那些人的到惩罚,同时不希望再有这样的悲剧,否则下一个儿童可能也会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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