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女子的女儿已经出生三个月了,却发现出生记录上显示的是男婴。她怀疑抱错了,于

芹姐说法 2025-11-10 20:40:24

海南,女子的女儿已经出生三个月了,却发现出生记录上显示的是男婴。她怀疑抱错了,于是去找医院,对方说是打印错了,给你修正一下就可以。但是她还是怀疑自己的孩子抱错了,因为当天有两个孩子出生,对方生的就是男孩。但医院则表示,女子可以自行做亲子鉴定,如果真的错了,他们愿意承担一切的损失。 女子生孩子已经回家三个月了,这期间她都没有翻看过孩子的出生证明。那天她心血来潮,想看看孩子到底是几时几分生的,又是几斤几两。 虽然这些在孩子出生的第一时间就告诉了女子,但是她还是想再看看,想回忆一下自己孩子出生的那一瞬间。 可是她打开出生证明的时候,发现上面显示的“男”,她一下愣住了:咋回事呢?我的是妹妹呀,怎么显示男?孩子是不是抱错了? 她的脑海里第一时间就浮现出了孩子被抱错的画面,于是寝食难安,赶紧把这个事情发布出来,让大家来看看有没有可能。 网友都支招:你还是去核实一下吧,万一弄错了呢? 女子还说,当天有两个人生产,除了自己,还有另外一个产妇,而那个产妇生产出来时就说产下了一名男婴。 这样一来,女子更害怕了:是不是就是和那名女子的孩子抱错了呢?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抱着孩子朝医院跑,并且说明了自己的情况,也说明了自己的怀疑。 医生却很淡定地说:可能是性别给你打错了,来,我给你修正一下。其余的就没有任何解释。 她觉得这也太敷衍了吧:这哪是性别打错的问题,完全就是有没有可能抱错的问题。 但对方也给出了解释:他们接生孩子的时候有一整套流程,不会错的,并且孩子生下来的第一时间就告诉了父母性别是什么。 所以当时女子生的就是女婴,告诉他们也是女娃娃,现在她手里抱的还是女孩子,所以不会错。唯一可能出错的就是出生证明上的性别给弄错了,而不是真正的孩子抱错。 不过女子心中已经有疙瘩了,解不开了:如果没有一个医学的证明,她实在是无法睡好觉,也无法安心。 后来医院也表示:女子可以自行去做亲子鉴定,如果确实孩子弄错了,他们愿意承担一切的责任。 但是这好像要把所有的责任都强加给女子了:试想一下,她花1万多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没错,那么这笔钱就白出了,是不是让她白花了1万呢? 当然,如果是错的,依约承担责任;那没错呢?女子不是花时间、花精力又花钱了吗? 造成她纠结、造成她多花金钱的直接原因是院方把孩子的性别给打错了。 因此,医院不应该这么轻描淡写地就处理这件事,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且是带有医学方面的,或者调取相应的监控。 比如孩子出生的时候就告诉他们是女娃娃,把这个监控调出来让女子看到,她也踏实呀。 医院现在直接说了一大套,又没有实证证明,确实女子生产的就是女娃娃,就是她手中抱着这个女婴,那你怎么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说是性别写错了而已? 所以大家都觉得,医院作为失误的制造者,应该给予更多的帮助,体现更大的担当,让一位刚刚生产后身体柔弱的女子能够安心、放心才对。 一、医院信息错误引发抱错疑虑,让产妇自行做亲子鉴定,不合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因录入错误导致出生证明性别不符,引发产妇合理疑虑,属于诊疗延伸服务中的过错。依条例,医院需主动通过调监控、查分娩记录等自证无抱错,而非将举证压力转嫁给产妇。 二、因医院过错引发亲子鉴定需求,费用及相关损失应由医院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无论鉴定结果是否抱错,费用均应由医院承担。因医院过错直接引发鉴定需求,即便未抱错,产妇的鉴定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也需由过错方医院承担。 三、产妇面对医院敷衍处理,可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本事件中,女子可先要求医院封存病历、调取监控协商;协商无果向卫健委投诉;也可申请人民调解或直接起诉,要求医院消除疑虑、赔偿合理损失。 对于此事,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阜阴·颖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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