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95后男子沈某犯下大罪,他不仅强奸多名未成年女性,其中5名是幼女,还长期利用未成年人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沈某已被执行死刑。 (来源:红星新闻) 沈某,1995年11月出生,他却走上了歪路。 他先是以提供食宿、吃喝玩乐为诱饵,专门找那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 这些孩子,大多家庭条件不好,或者父母管教不严,很容易就被沈某的小恩小惠给吸引了。 沈某就带着他们,到处惹是生非,寻衅滋事的事,他们干了不少,走在街上,看到不顺眼的人,或者觉得能欺负的人,就上去挑衅。 有时候是因为一点小事,比如别人看了他们一眼,或者说话声音大了点,他们就动手打人,周围的人看到他们这么嚣张,都敢怒不敢言。 聚众斗殴也是常有的事,沈某觉得人多势众,打架的时候能占上风,他一声令下,那些被他拉拢来的未成年人和社会青年就跟着他去和别人打架。 有时候是因为和别的团伙有矛盾,有时候就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厉害,每次打架,都闹得鸡飞狗跳,周围的人都被吓得远远的。 非法拘禁的事,沈某也没少干,他要是看谁不顺眼,或者觉得谁得罪了他,就把人关起来。 有时候是关在自己的住处,有时候是找个偏僻的地方,被关起来的人,没有自由,吃不好睡不好,还经常被沈某他们打骂。 除了这些,沈某还干了一件更缺德的事,就是诱骗女孩去卖 淫。 他先是通过各种手段,认识了一些未成年女孩和成年女性,然后,他就用花言巧语哄骗她们,说能带她们赚大钱,过上好日子。 有些女孩年纪小,不懂事,就被他骗了,还有些成年女性,可能也是生活所迫,就跟着他去了。 沈某把这些女孩带到一些隐蔽的地方,让她们接客,他自己则从中收取好处费,这些女孩,被沈某控制着,没有反抗的能力,她们每天都要接待不同的客人,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更让人愤怒的是,沈某还强 奸、奸 淫了8个未成年女孩,其中5个还是幼女,沈某的行为,简直是人神共愤。 沈某的这些罪行,很快就被民警发现了,经过调查,掌握了大量的证据,沈某还想为自己辩解,可是在铁证面前,他的辩解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那么,沈某的行为,该如何被认定呢? 沈某长期利用未成年人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某作为组织者,多次聚众斗殴,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沈某随意挑衅、殴打他人,符合寻衅滋事的范畴。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沈某非法拘禁他人,还伴有打骂行为,应从重处罚。 沈某诱骗女孩卖 淫,这构成组织卖 淫 罪。 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 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沈某组织未成年女孩卖 淫,情节恶劣。 最让人痛心的是,沈某强 奸、奸 淫8名未成年女孩,其中5名是幼女。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淫 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 奸论,从重处罚。强 奸 妇女、奸 淫 幼女多人,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沈某的行为,完全符合从重处罚及判处死刑的情形。 最终判决:沈某犯组织卖 淫罪、强 奸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沈某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可上诉也没有用,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时间到了2025年10月30日,这一天,对沈某来说,是他的末日。他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